2024年广东茂名信宜市教育系统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聘教师42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信宜市教育局决定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招聘教师4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简介
 
(一)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信宜学校。该校是信宜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位于信宜市玉都街道书香一路2号,与信宜市教育城、钧明城相邻。学校占地198亩,总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办学规模为小学72个班,初中36个班,学生5040人。学校已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开学,2024学年将有小学及初中56个教学班,学生2680人。学校由华南师范大学、信宜市教育局联合管理,实行“教师市管校聘、管理自主、经费包干”的管理模式,采用教育局直属管理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以“传承华附品质,成就名校品牌”的建校理念,目标是建设一所高标准配置、高质量发展、独树一帜、特色鲜明,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现代化优质示范学校。
 
(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信宜学校。该校是信宜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位于信宜市玉都新区育才路与梅岗大道交汇处,与信宜市教育城、万达广场相邻。学校占地117亩,总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办学规模为小学48个班,初中24个班,学生3360人。学校已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开学,现有小学及初中共28个教学班,学生1150人。学校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信宜市教育局联合管理,实行“教师市管校聘、管理自主、经费包干”的管理模式,采用教育局直属管理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积极探索具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信宜学校特色的国际化优质名校之路,致力办成信宜公办学校中的精品示范学校。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关爱学生,师德高尚,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1.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报考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岗位教师须取得对应层次的思政课教师资格。
 
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考时提交承诺书,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1)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2)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生;
 
(3)通过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笔试。
 
上述人员,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后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如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年龄条件。
 
年龄30周岁及以下,硕士毕业生可以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博士毕业生可以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七)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1)。
 
(八)下列情况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12:00。
 
现场报名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4室
 
2.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2)有效身份证;(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5)学业成绩表(需加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6)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7)其他相关证明;(8)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大一寸相片2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8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材料2-7的原件经审核后当场归还考生。
 
(二)考试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
 
考试以面试(试教)的形式进行。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8日下午—29日。
 
面试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城校区明德书院。
 
1.资格审查业务考核
 
招聘工作小组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成绩、学习表现、是否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综合荣誉等情况进行业务考核,按招聘岗位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试教)
 
(1)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等。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届时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签订就业协议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各职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面试分数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如主评委成绩相同,由抽签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签订协议书。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1.体检:考试成绩公示结束后由信宜市教育局通知入围体检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入职前体检。对于初检不合格的人员,由信宜市教育局通知其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检。其他有关事项严格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信宜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公示和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信宜市教育局栏目)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凡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全部办理入职所需的手续和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和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方不作任何补偿。
 
4.递补: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同岗位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截止为2024年7月31日。
 
六、聘用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省及茂名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是符合《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附件3)等有关规定的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的,按不同层次给予相应补贴。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信宜服务满5年以上,可按规定在市直事业单位进行交流,但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违反聘用协议,需承担违约责任。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八、组织管理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本次招聘由信宜市教育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中共信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本公告由信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原则,如在招聘过程中存在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咨询投诉电话:0668-8814674。
 
附件:
 
 
 
 
中共信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宜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浙江丽水龙泉市招聘教师4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3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要求以2024年4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六)龙泉市外定向委培生报考需经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定向委培生不得报考。
 
(七)须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4月28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统一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2:0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2: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共5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4月30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送至龙泉市教育局人事科505室(0578-7266708)或以电子照片、扫描件等形式发送至rsk7763727@163.com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无需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小学语文教师2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小学语文教师1岗位;学前教育教师1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学前教育教师2岗位;学前教育教师3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学前教育教师4岗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回已缴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16日-5月18日。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对应学科专业知识。所有岗位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地点: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龙泉市创业大道199号),因西门道路施工,请从龙泉市广济街学校南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龙泉分院校门)进。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并请带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等,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七)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若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及其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八)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预先下载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好《2024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龙泉市外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九)面试
 
学前教育教师岗位、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和机电一体化教师(电气方向)岗位采取“技能测试(70%)+模拟上课(30%)”面试形式,其余岗位均采用模拟上课面试形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为总成绩不合格,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然后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若招聘岗位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按实际总成绩合格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学前教育教师体检标准除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外,还需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且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十二)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满相应最低工作服务期限(详见计划表)。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学历和学位所对应的专业均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及审核均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资料推荐。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泉教育局 0578-7768067、0578-7266708
 
监督电话: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0578-7763729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浙江丽水龙泉市招聘教师4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3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要求以2024年4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六)龙泉市外定向委培生报考需经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定向委培生不得报考。
 
(七)须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4月28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统一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2:0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2: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共5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4月30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送至龙泉市教育局人事科505室(0578-7266708)或以电子照片、扫描件等形式发送至rsk7763727@163.com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无需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小学语文教师2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小学语文教师1岗位;学前教育教师1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学前教育教师2岗位;学前教育教师3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学前教育教师4岗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回已缴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16日-5月18日。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对应学科专业知识。所有岗位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地点: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龙泉市创业大道199号),因西门道路施工,请从龙泉市广济街学校南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龙泉分院校门)进。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并请带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等,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七)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若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及其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八)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预先下载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好《2024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龙泉市外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九)面试
 
学前教育教师岗位、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和机电一体化教师(电气方向)岗位采取“技能测试(70%)+模拟上课(30%)”面试形式,其余岗位均采用模拟上课面试形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为总成绩不合格,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然后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若招聘岗位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按实际总成绩合格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学前教育教师体检标准除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外,还需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且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十二)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满相应最低工作服务期限(详见计划表)。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学历和学位所对应的专业均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及审核均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资料推荐。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泉教育局 0578-7768067、0578-7266708
 
监督电话: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0578-7763729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广西钦州市浦北县高校专场招聘幼儿园教师273人公告

  
 
  为了解决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紧缺问题,完成高中、幼儿园教育普及的需要,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的相关精神,2024年浦北县计划赴高校专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73名(岗位以招聘现场公布为准)。为确保招聘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18-35周岁的2024年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以及2022、2023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幼儿园岗位需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初中、小学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022、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相应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2、2023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6.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4年浦北县赴高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资格审查按《2024年浦北县赴高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的岗位要求进行,其中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本县教育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2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方式采用试教和答辩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在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浦北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与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素养测试一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学科知识(报考美术、音乐、体育、计算机、心理教师岗位的统一为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赋分100分。
 
  3.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在笔试考试合格人选中,按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的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教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面试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3.试教内容
 
  现行高一各学科上册、八年级各学科上册、5年级各学科上册、幼儿园主题式课程。
 
  三、招聘时间及岗位
 
  本次招聘分专场进行,每个专场的招聘时间及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确切岗位以招聘现场公布为准。
 
  四、招聘流程
 
  有意向报考浦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毕业生请注意《2024年浦北县赴高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时间安排表》(附件2)结合自身情况自行选择考试场次参加。
 
  参加招聘的考生必须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要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证书或毕业生推荐表、三方协议书等材料。
 
  五、考核、体检
 
  经考试程序后,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含附加分)×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两位以后的分值,如还不能确定最高综合分的,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制定。经考试程序后,被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核、体检工作在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浦北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六、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浦北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中共浦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教师招聘,高中、初中、小学岗位使用事业编制进行招聘,幼儿园岗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进行招聘。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使用聘用教师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事业编制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七、联系方式
 
  (一)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77-8212919,联系人:张梁敏。
 
  (二)监督电话:0777-821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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