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廊坊开发区招聘中小学合同制工作人员108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中小学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08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谋划,规范运作,确保质量。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共108名,其中高中教师2名,初中教师50名、校医2名、会计1名,小学教师51名、校医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具备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3日至2006年4月23日期间出生)。
 
  (二)具体条件
 
  1.高中、初中教师岗位条件
 
  要求国家及省重点院校毕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双一流”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至报名岗位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相应学科学段教学工作经历的可放宽毕业院校至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
 
  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高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2.小学教师岗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双一流”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至报名岗位相关专业。
 
  3.校医岗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会计岗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具有初级会计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是:截止2024年4月23日,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记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年8月20日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形式与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
 
  http://lfkfqgwh.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401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至4月29日17:00
 
  2.资格初审截止时间:4月29日18:00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
 
  ②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在校成绩证明);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考生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盖章的工作证明原件和本人近2年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具体格式以报名系统实际要求为准。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和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时间:5月5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于5月3日9时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3.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考试为闭卷考试,一张试卷。教师岗位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开发区区情区况;校医岗位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医学类相关知识、开发区区情区况;会计岗位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财会类相关知识、开发区区情区况。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阅卷结束后,5月14日通过报名考试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而形成的缺额,按岗位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缺考、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按规定成绩被记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5月15日至5月16日,进入面试的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证件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及需审核的证件材料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5月18日
 
  2.面试地址: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可于5月17日9时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
 
  3.面试评委:面试评委聘请域外人员和域内人员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共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4名域外评委、3名域内评委,主评委1名,由域外评委担任。
 
  4.面试方式:教师岗位(心理教师除外)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授课技能、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内容,考生提前15分钟备考,面试时间15分钟。心理教师、校医、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评委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及考试人数划分若干小组,面试成绩按照体操打分法计分,满分为100分。因为招聘人数较多、面试人员无法分在同场的学科,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对面试人员和招聘名额进行合理划分。面试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面试考试全程封闭管理,统一用餐。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待该学科岗位面试结束后公布。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再组织一次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5月21日在报名系统查询。
 
  (五)体检
 
  入职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履行后续程序
 
  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履行体检、签订劳动合同、通知报到等程序。对于在体检、签订劳动合同、报到过程中因各类情况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人员不能递补。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开发区公办中小学进行3个月的岗位试用,通过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三年内不得调离开发区教育系统。工资标准参照编制内工作人员执行,与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招聘考试失信人员名单。凡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未在2024年8月20日之前取得毕业(学位证)以及不能按期(自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岗试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316-2807032、18603169368
 
 
 
  廊坊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廊坊开发区文教卫生局
 
  2024年4月21日


2024年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招聘190人简章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37号)和《贺州市教育局、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贺教教师〔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贺州市八步区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贺州市八步区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包括教学辅助人员、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106个,计划招聘教师共190人(详见附件1《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条件。18至35周岁(1988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1日期间出生)。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以上或取得中级以上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到18至40周岁(1983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1日期间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毕业生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在报名时必须具备符合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执业条件。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往届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五)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证明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6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其它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30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等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八步区教育局联系。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方式。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简章》所列的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有关《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和附件3)可以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等查询。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7日17:30。
 
  3.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8 日17:30
 
  (2)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八步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时,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依据本《简章》的规定及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4),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附件5)原件。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详见附件6)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审查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进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还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报名的人员,如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错失改报时间或因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5.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统一支付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9日17:30。
 
  6.笔试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公众号)上公布。
 
  7.网上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可于2024年6月20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单位于2024年6月20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如确有需要更改笔试时间,另行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公众号)公告)。
 
  上午 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应聘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
 
  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5.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
 
  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之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4年7月上旬)。由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八步区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7月中旬至下旬)。
 
  面试时间详见本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1.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
 
  八步区教育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接受采取传真或邮递方式的报名材料)送达八步区教育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面试拟入围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有本人签名的学籍在线核验报告;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报考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自认所学核心课程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考生自行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上查询,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在面试前三个工作日于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本次招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的40%加面试成绩的60%(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报考城区学校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核
 
  1.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时,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高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则以先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2.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由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考核工作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时,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核人员办法处理);
 
  2.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权限管理,分别由区编制、人社部门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因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个环节被发现导致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其他事项
 
  (一)笔试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计入笔试成绩。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审查、复印件1份上交。
 
  提交材料要求:加分材料必须于6月30日-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提交给八步区教育局人事股。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本简章未尽事宜、具体招聘事项由八步区教育局、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精神,本次招聘统筹2个岗位计划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安徽六安金寨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教师20人公告

 

安徽省金寨第一中学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坐落于金寨县城新城区,现有两个校区,今年秋季将达到12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000余人。学校秉承“机制引领、文化培育、师生为本、养正立人”的办学理念,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办学质量不断提高。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安徽省金寨第一中学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教师,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高层次教师20名(详见附件《安徽省金寨第一中学2024年引进高层次教师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且本科学历为高中起点公办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不含独立学院);
 
(三)具有高中教师任职资格;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待遇
 
引进教师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与安徽省金寨第一中学签订5年期聘用合同,部分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到金寨一中南校区支教锻炼。高层次教师引进后享受以下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规定和学校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二)住房补贴。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购房或租房。选择购房的,按所购商品房(不含二手房)面积给予补贴。购房面积90㎡及以下的补贴8万元,购房面积90㎡-144㎡的补贴10万元,144㎡及以上的补贴12万元。购房补贴首次补贴50%,其余分年度补贴到位。选择租房的,优先安排入住免费公租房,特殊情况需自行租房的按照租房实际费用报销,最高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按年度发放。
 
(三)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发放15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5年。
 
(四)子女就学。引进人才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由教育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统筹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尊重个人意愿,由教育部门在学区范围内优先安排就读;非我县户籍子女就学,享受我县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五)家属就业。引进人才的配偶、子女需要来我县就业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原来工作单位系机关、事业单位的可按原单位性质对口安排,由组织、人社、编制部门负责协调落实,用人单位做好对接服务。
 
引进人员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退还住房补贴,违约行为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引进程序
 
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金寨先锋网”等网站发布公告。
 
(二)个人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人事考试网(http://ahrsks.pzhl.net/index.php)。
 
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09:00至6月15日17:00。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岗位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考生报名后,6月16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17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要求的岗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精神,本次人才引进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三)资格复审
 
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前,本人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审通过的发给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专业测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教育局、金寨一中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安徽省金寨第一中学2024年引进高层次教师资格审查表》(报名网站下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其中:(1)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和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8月31日前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正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3)属国内高校毕业生的,还须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4)属留学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持准考证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取说课和无生上课两个环节进行。
 
说课时间15分钟(含5分钟面试答辩),无生上课时间为20分钟。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教学基本素养、执教基本理念、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教材理解能力。专业测试总分100分,说课和无生上课均采取百分制打分,然后按照说课成绩占40%,无生上课占60%的方式合成总成绩。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按1:1确定体检人员并进行公示。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序。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合格后报考人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人事档案按照规定渠道移交至金寨县人社局。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须在符合要求范围内),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金寨先锋网”公示7天。
 
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要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严格考察,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不予正式聘任。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为保障学校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新进工作人员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事宜
 
1. 本《公告》由金寨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 安徽省金寨第一中学2024年引进高层次教师相关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录“金寨县人民政府网”“金寨先锋网”查询、查阅。
 
3. 本次公开引进专业测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 咨询电话:0564-5188016 5188001
 
监督电话:0564-735630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使用。
 
金寨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广东茂名市直属学校招聘教职员30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适应茂名市直属学校发展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属学校(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余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教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各学段学科教职员共302名,本次招聘对象为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相应的学士以上学位,且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茂名市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从事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等;岗位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4日后出生)。博士或副高级(副教授)以上职称者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4日后出生)。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首日前。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均截至报名首日前。
 
三、招聘程序
 
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方式进行,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均不作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上午9:00至6月12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提示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程序进行报名,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后,由“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实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是以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应聘人员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三)报名确认
 
为有效做好笔试工作,合理安排考试场地,已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6月13日上午9:00至6月15日下午17:30前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确认参加笔试的操作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茂名市”——搜索——选择报考岗位并填报——确认参加考试。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和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23日上午10:00—上午11:30;
 
应聘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教师岗位主要考核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非教师岗位主要考核基本能力。应聘人员凭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进行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市直属学校人才需求和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予以划定。
 
(五)资格复审
 
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入围面试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茂名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由茂名市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茂名市教育局申请复核。茂名市教育局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入围面试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如下:
 
(1)报名表;
 
(2)学历和相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学历、学位鉴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往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合格及认定证明材料);
 
(5)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样式);
 
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资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由市教育局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递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资格复审,逾期将取消递补资格。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入围面试人员密切留意。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教或实操测试形式进行,非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见岗位要求(附件1)。试教主要测试职业认知、心理素质、教学实施、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实操测试主要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素养和技能;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数,在面试结束当天完成统分后由考生现场签领,如考生需提前离开的,届时请登录茂名市教育局网站查看成绩公布。
 
(七)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数。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笔试合格线成绩×50%+面试合格线成绩×50%)分以上。
 
2.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由茂名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工作,本次体检项目和标准分两类执行:报考教师岗位人员按《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规定执行,报考非教师岗位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依规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入围体检人员密切留意。茂名市教育局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在资格复审环节未能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核验的应聘人员,考察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核验(因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进行核验),否则不予聘用。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没有影响聘用的情形,经茂名市教育局复审,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按照规定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应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6月24日至6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到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507办公室提供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
 
(四)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方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或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或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茂名市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茂名市事业单位人员的薪酬待遇。
 
六、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招聘工作若有变动,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保持关注,及时应对。
 
(四)本公告由茂名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0668-2278744)。
 
 
 
 
茂名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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