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丽水龙泉市招聘教师4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3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要求以2024年4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六)龙泉市外定向委培生报考需经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定向委培生不得报考。
 
(七)须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4月28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统一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2:0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2: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共5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4月30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送至龙泉市教育局人事科505室(0578-7266708)或以电子照片、扫描件等形式发送至rsk7763727@163.com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无需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小学语文教师2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小学语文教师1岗位;学前教育教师1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学前教育教师2岗位;学前教育教师3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学前教育教师4岗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回已缴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16日-5月18日。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对应学科专业知识。所有岗位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地点: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龙泉市创业大道199号),因西门道路施工,请从龙泉市广济街学校南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龙泉分院校门)进。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并请带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等,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七)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若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及其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八)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预先下载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好《2024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龙泉市外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九)面试
 
学前教育教师岗位、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和机电一体化教师(电气方向)岗位采取“技能测试(70%)+模拟上课(30%)”面试形式,其余岗位均采用模拟上课面试形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为总成绩不合格,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然后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若招聘岗位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按实际总成绩合格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学前教育教师体检标准除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外,还需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且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十二)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满相应最低工作服务期限(详见计划表)。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学历和学位所对应的专业均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及审核均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资料推荐。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泉教育局 0578-7768067、0578-7266708
 
监督电话: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0578-7763729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公告

  
 
  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创办于1989年,隶属海南省妇女联合会,财政预算管理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2000年被评为省级示范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强我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工作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范围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3名,具体详见《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7日至2006年6月6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开招聘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报名时间及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9:00至2024年6月13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报名链接: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542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清晰,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由本人签名贴照片并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毕业证。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6)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所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附件4)。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并拍照上传,见附件3)。
 
  (8)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9)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10)3年(含)以上省级示范幼儿园工作经历证明(包括省级示范幼儿园评定通过证书或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11)专业属于教育学类但不属于学前教育的考生,需上传一级教师职称证书。
 
  (12)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2024年6月13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6月13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6月13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6月13日17时准时关闭。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是否发布延长公告,如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聘条件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
 
  (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由面试、笔试两部分组成,先组织笔试后组织面试。
 
  1.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为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知识与能力、学前教育基础理论等。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但不低于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公示3天。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工作经历证明、省级示范幼儿园评定通过证书或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面试前,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用五项技能测试、微格教学与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
 
  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省妇联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妇女联合会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妇女联合会机关纪委:0898-6534766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办公室:0898-65354732
 
  (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30)
 
  五、联系方式
 
  1.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人事部门:0898-65383189
 
  (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55313,0898-6673890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注: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河南开封市禹王台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小学_幼儿园选招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汴发〔2019〕16号)和《中共禹王台区委 禹王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汴禹文〔2024〕29号)文件精神,2024年禹王台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小学、幼儿园决定公开选招10名优秀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严格教师准入、提高入职标准、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10个,其中小学语文4名,小学数学2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美术1名,幼儿教育2名。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
 
  2.在禹王台区直属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上工作5年及以上(2019年9月30日以前入职),目前仍在教学岗位任教的不在编教师。
 
  3.报考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次选招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6月11日(8:30-18:30)到禹王台区教育体育局报名。
 
  2.报名时应提交打印《2024年禹王台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小学、幼儿园公开选招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2份和近期本人1寸免冠照片两张,报名登记表通过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wangtai.gov.cn/)自行下载打印。
 
  3.报名时有加分申请的,应提交《2024年禹王台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小学、幼儿园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加分申请表通过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
 
  4.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任教时间节点证明及原始工资表复印件(自参加工作起始月以及每年5月和10月的工资表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单位公章。
 
  5.报考人员应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采集个人信息。
 
  6.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本次选招教师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选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5年内不准参加禹王台区公开招聘考试。
 
  五、加分
 
  获得省辖市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荣誉者;参加省辖市及以上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融合课,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小学教师素养大赛,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基本功大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参加省辖市及以上幼儿教师“两项”比赛(案例分析、自制玩教具、游戏活动、说课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上述奖项分别为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在校工作年限超出5年以上的,每多一整年加1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六、考试
 
  1.本次选招教师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2.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成绩。
 
  5.本次选招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面试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禹王台区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禹王台区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结果,经禹王台区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人员分配
 
  本次选招聘用的人员,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分配到区直属小学、幼儿园。分配原则:在区直属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分配到原单位。不服从分配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
 
  十、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选招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的按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保证选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选招工作纪律
 
  1.所在单位协助考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追究经办人员及单位领导责任。
 
  2.对在选招组织、审核工作中,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其他事项
 
  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wangtai.gov.cn/)为本次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的专用网站,后续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开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解释权归禹王台区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1-23386977(转)813
 
  监督电话:0371-23386830
 
 
 
 
  禹王台区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广东茂名市直属学校招聘教职员30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适应茂名市直属学校发展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属学校(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余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教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各学段学科教职员共302名,本次招聘对象为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相应的学士以上学位,且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茂名市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从事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等;岗位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4日后出生)。博士或副高级(副教授)以上职称者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4日后出生)。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首日前。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均截至报名首日前。
 
三、招聘程序
 
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方式进行,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均不作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上午9:00至6月12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提示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程序进行报名,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后,由“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实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是以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应聘人员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三)报名确认
 
为有效做好笔试工作,合理安排考试场地,已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6月13日上午9:00至6月15日下午17:30前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确认参加笔试的操作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茂名市”——搜索——选择报考岗位并填报——确认参加考试。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和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23日上午10:00—上午11:30;
 
应聘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教师岗位主要考核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非教师岗位主要考核基本能力。应聘人员凭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进行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市直属学校人才需求和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予以划定。
 
(五)资格复审
 
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入围面试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茂名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由茂名市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茂名市教育局申请复核。茂名市教育局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入围面试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如下:
 
(1)报名表;
 
(2)学历和相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学历、学位鉴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往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合格及认定证明材料);
 
(5)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样式);
 
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资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由市教育局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递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资格复审,逾期将取消递补资格。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入围面试人员密切留意。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教或实操测试形式进行,非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见岗位要求(附件1)。试教主要测试职业认知、心理素质、教学实施、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实操测试主要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素养和技能;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数,在面试结束当天完成统分后由考生现场签领,如考生需提前离开的,届时请登录茂名市教育局网站查看成绩公布。
 
(七)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数。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笔试合格线成绩×50%+面试合格线成绩×50%)分以上。
 
2.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由茂名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工作,本次体检项目和标准分两类执行:报考教师岗位人员按《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规定执行,报考非教师岗位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依规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入围体检人员密切留意。茂名市教育局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在资格复审环节未能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核验的应聘人员,考察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核验(因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进行核验),否则不予聘用。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没有影响聘用的情形,经茂名市教育局复审,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按照规定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应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6月24日至6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到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507办公室提供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
 
(四)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方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或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或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茂名市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茂名市事业单位人员的薪酬待遇。
 
六、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招聘工作若有变动,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保持关注,及时应对。
 
(四)本公告由茂名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0668-2278744)。
 
 
 
 
茂名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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