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济宁市任城区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246人简章

  
 
  根据2024年度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教育类)公开招聘计划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要求,现将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任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济宁市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详见附件2)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军人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符合市体育局、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优秀运动员安置工作的意见》(济体人字〔2021〕1号)要求的济宁市任城区户籍且获得山东省第23届或24届或25届运动会金牌的退役优秀运动员,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教练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对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济宁市统一报名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真实全面、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提交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报考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4月30日16:00
 
  缴费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见附件2)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并于2024年5月23日9:00—5月26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教练员岗位的不受报名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直接面试。
 
  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密切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进行(退役军人定向岗位的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效期内的身份证、《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笔试准考证》、《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7.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出现役证书、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8.报考教练员岗位的,需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山东省第23届或24届或25届运动会金牌、竞赛成绩证书和户口簿;
 
  9.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届师范生所在高校暂未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暂不提供),并提供承诺书,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未按时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10.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面试资格审查结果为准;面试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面试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人员统一参加2024年度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面试工作方案包括: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程序等。面试采取试讲(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 4 部门关于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35 号)进行准入查询。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 号),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递补。对于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选岗和公示聘用
 
  报考有选岗要求且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岗位和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选岗。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顺序选岗。放弃选岗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选岗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按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聘用的中小学教师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聘用的幼儿园教师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七、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四)政策咨询电话:15725377803
 
  退役军人政策咨询电话:0537-2311099(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73752
 
  请在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拨打以上电话。
 
 
 
 
  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2024年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39人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队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县级及以上课堂教学比赛(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5.教师资格证要求具体见《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包括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选岗、公示及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盐城市松江路小学(盐城市武夷山路9号)。先登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kfq.yancheng.gov.cn下载《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填写并打印。
 
  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2、2023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无法提供,则需提供毕业后未就业承诺书);④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书);⑥贴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片的《报名表》。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书);④贴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片的《报名表》;⑤因年龄放宽的相关证明材料。
 
  归国留学人员另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5月6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5月7日14:30—18:00到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江苏省2024届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服务未满三年的(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5)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的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考试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等,具体日期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缴纳笔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考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松江路18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笔试费。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材料等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
 
  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形式为微型课,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查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由评委组根据招聘岗位选择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命题。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面试成绩和名次。
 
  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分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四)选岗
 
  选岗工作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需统筹。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按规定执行试用期。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应当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1.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2.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68820818。
 
  3.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18252222510。
 
  附件:
 
 
 
  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广西钦州市浦北县高校专场招聘幼儿园教师273人公告

  
 
  为了解决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紧缺问题,完成高中、幼儿园教育普及的需要,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的相关精神,2024年浦北县计划赴高校专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73名(岗位以招聘现场公布为准)。为确保招聘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18-35周岁的2024年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以及2022、2023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幼儿园岗位需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初中、小学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022、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相应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2、2023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6.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4年浦北县赴高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资格审查按《2024年浦北县赴高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的岗位要求进行,其中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本县教育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2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方式采用试教和答辩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在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浦北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与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素养测试一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学科知识(报考美术、音乐、体育、计算机、心理教师岗位的统一为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赋分100分。
 
  3.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在笔试考试合格人选中,按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的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教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面试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3.试教内容
 
  现行高一各学科上册、八年级各学科上册、5年级各学科上册、幼儿园主题式课程。
 
  三、招聘时间及岗位
 
  本次招聘分专场进行,每个专场的招聘时间及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确切岗位以招聘现场公布为准。
 
  四、招聘流程
 
  有意向报考浦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毕业生请注意《2024年浦北县赴高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时间安排表》(附件2)结合自身情况自行选择考试场次参加。
 
  参加招聘的考生必须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要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证书或毕业生推荐表、三方协议书等材料。
 
  五、考核、体检
 
  经考试程序后,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含附加分)×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两位以后的分值,如还不能确定最高综合分的,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制定。经考试程序后,被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核、体检工作在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浦北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六、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浦北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中共浦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教师招聘,高中、初中、小学岗位使用事业编制进行招聘,幼儿园岗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进行招聘。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使用聘用教师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事业编制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七、联系方式
 
  (一)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77-8212919,联系人:张梁敏。
 
  (二)监督电话:0777-8212919。
 
 
 


2024年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39人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队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县级及以上课堂教学比赛(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5.教师资格证要求具体见《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包括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选岗、公示及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盐城市松江路小学(盐城市武夷山路9号)。先登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kfq.yancheng.gov.cn下载《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填写并打印。
 
  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2、2023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无法提供,则需提供毕业后未就业承诺书);④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书);⑥贴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片的《报名表》。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书);④贴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片的《报名表》;⑤因年龄放宽的相关证明材料。
 
  归国留学人员另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5月6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5月7日14:30—18:00到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江苏省2024届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服务未满三年的(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5)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的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考试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等,具体日期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缴纳笔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考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松江路18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笔试费。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材料等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
 
  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形式为微型课,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查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由评委组根据招聘岗位选择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命题。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面试成绩和名次。
 
  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分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四)选岗
 
  选岗工作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需统筹。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按规定执行试用期。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应当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1.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2.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68820818。
 
  3.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18252222510。
 
  附件:
 
 
 
  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4月22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