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济宁泗水县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58人简章

  
 
  根据泗水县事业单位(教育类)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 号)要求,现将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泗水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济宁市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详见附件2)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军人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在泗水县接收安置的退役运动员(详见附件2)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退役运动员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岗位58个。其中幼儿教师岗位33个、中职教师岗位8个,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统一报名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报名网站: 泗水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ishui.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附件1中的咨询电话联系。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4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见附件2)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泗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泗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退役军人定向岗位的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共同负责)。招聘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有效身份证件、《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3)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交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4月25日以前取得)。
 
  (5)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6)应聘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须提交退出现役证书、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7)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截图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届师范生所在高校暂未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暂不提供),并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笔试准考证》。
 
  考生需在2024年5月23日9:00—5月26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笔试准考证》。
 
  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泗水县人民政府网站。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 : 1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35号)进行准入查询。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 号),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放《聘用通知书》,应聘其他事业单位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泗水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19日


2024年贵州贵阳南明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人简章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南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南明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教师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名,其中初中教师11名、小学教师17名、幼儿园教师2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截止2024年4月25日,在南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连续工作满2年且在岗的员额制教师、劳务派遣教师以及“两自一包”教师(2022年4月25日及以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或劳动合同的)。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具有报考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3.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且未列入《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相关部门核准的专业课程成绩单)。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5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南明区服务期间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端正、年度考核合格。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4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2019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0.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单位推荐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本人现从教学段(学科)的一个岗位。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任职学校审核,区教育局把关,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获得笔试资格。
 
  考生现任职学校对照《招聘简章》,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任职学校审核通过的,学校在其《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任职学校初审通过的考生凭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南明区萃元小学(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永宁路9号)。
 
  3.报名所需材料: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师招聘办公室同意后,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给予改报其他岗位。
 
  区教师招聘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南明区人民政府”进行公布。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1.领取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于2024年5月21日9:00至17:00考生本人携身份证及《报名表》到南明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地址:南明区新华路19号君悦华庭C栋4楼。《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等后续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笔试结束后,由区教师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区教师招聘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名单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资格复审单位联系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资料,超过24小时未联系到或未按单位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资料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教师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资料包括:
 
  1.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需任教学校签字盖章)。
 
  6.截止到2024年4月25日连续满2年的养老金缴纳记录(在社保缴纳机构打印,需加盖印章)及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经区教师招聘办公室核准后,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七、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满分为100分,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试教工作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
 
  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试教时间、地点及内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信息。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 + 试教成绩×60%。
 
  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试教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4.试教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察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察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
 
  九、体检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试教,以新一轮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区教师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区教师招聘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教师招聘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南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的,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或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经区教师招聘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服务期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不得调离工作单位或南明区。
 
  十二、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参考范围》(见附件3)。
 
  十三、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必须实事求是,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南明区教育局人事科0851-85818499
 
  指定网站网址:
 
  “南明区人民政府”(http://www.nanming.gov.cn/)。
 
  (三)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2024年广东茂名信宜市教育系统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聘教师42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信宜市教育局决定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招聘教师4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简介
 
(一)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信宜学校。该校是信宜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位于信宜市玉都街道书香一路2号,与信宜市教育城、钧明城相邻。学校占地198亩,总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办学规模为小学72个班,初中36个班,学生5040人。学校已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开学,2024学年将有小学及初中56个教学班,学生2680人。学校由华南师范大学、信宜市教育局联合管理,实行“教师市管校聘、管理自主、经费包干”的管理模式,采用教育局直属管理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以“传承华附品质,成就名校品牌”的建校理念,目标是建设一所高标准配置、高质量发展、独树一帜、特色鲜明,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现代化优质示范学校。
 
(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信宜学校。该校是信宜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位于信宜市玉都新区育才路与梅岗大道交汇处,与信宜市教育城、万达广场相邻。学校占地117亩,总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办学规模为小学48个班,初中24个班,学生3360人。学校已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开学,现有小学及初中共28个教学班,学生1150人。学校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信宜市教育局联合管理,实行“教师市管校聘、管理自主、经费包干”的管理模式,采用教育局直属管理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积极探索具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信宜学校特色的国际化优质名校之路,致力办成信宜公办学校中的精品示范学校。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关爱学生,师德高尚,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1.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报考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岗位教师须取得对应层次的思政课教师资格。
 
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考时提交承诺书,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1)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2)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生;
 
(3)通过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笔试。
 
上述人员,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后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如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年龄条件。
 
年龄30周岁及以下,硕士毕业生可以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博士毕业生可以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七)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1)。
 
(八)下列情况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12:00。
 
现场报名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4室
 
2.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2)有效身份证;(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5)学业成绩表(需加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6)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7)其他相关证明;(8)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大一寸相片2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8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材料2-7的原件经审核后当场归还考生。
 
(二)考试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
 
考试以面试(试教)的形式进行。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8日下午—29日。
 
面试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城校区明德书院。
 
1.资格审查业务考核
 
招聘工作小组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成绩、学习表现、是否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综合荣誉等情况进行业务考核,按招聘岗位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试教)
 
(1)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等。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届时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签订就业协议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各职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面试分数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如主评委成绩相同,由抽签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签订协议书。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1.体检:考试成绩公示结束后由信宜市教育局通知入围体检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入职前体检。对于初检不合格的人员,由信宜市教育局通知其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检。其他有关事项严格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信宜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公示和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信宜市教育局栏目)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凡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全部办理入职所需的手续和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和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方不作任何补偿。
 
4.递补: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同岗位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截止为2024年7月31日。
 
六、聘用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省及茂名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是符合《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附件3)等有关规定的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的,按不同层次给予相应补贴。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信宜服务满5年以上,可按规定在市直事业单位进行交流,但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违反聘用协议,需承担违约责任。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八、组织管理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本次招聘由信宜市教育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中共信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本公告由信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原则,如在招聘过程中存在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咨询投诉电话:0668-8814674。
 
附件:
 
 
 
 
中共信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宜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贵州黔东南州雷山县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招聘113人方案

  
 
  为加快全县学前教育发展,强化学前师资及后勤服务队伍建设,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保障学校有序安全运转的目标任务,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学前教育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及保育员、炊事员、保安113人。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领导小组,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牵头组织此次招聘工作,县教育局配合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和计划招聘人数详见《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专任教师及保健医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一览表》(附件2)。(附件1、2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及相关记录)。户籍条件按照《岗位一览表》内容要求执行。
 
  2.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其中,专任教师岗位、保健医生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2日及以前出生),45岁以下(1979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3.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的考试合格成绩单不用加盖)。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立案调查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根据教育行业相关规定不宜从事校园工作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本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工勤人员)及已聘任在本县编外相应岗位上的人员;
 
  7.县外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8.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0.曾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认定有舞弊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11.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eishan.gov.cn/xwzx/tzgg/)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唯一官方网站,将适时发布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
 
  六、报名、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为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2024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在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雷山县龙头街道城南社区10栋1号,城南社区服务中心警务室对面)。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在设岗单位所属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丹江镇所属岗位在雷山县示范性幼儿园)。
 
  (三)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期间登录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eishan.gov.cn/xwzx/tzgg/)下载《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其中,报考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的人员携相关材料到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的人员到设岗单位所属乡镇中心幼儿园现场报名(其中,丹江镇所属岗位在雷山县示范性幼儿园报名)。
 
  (四)报名要求和相关说明: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本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的各项要求,确定报考岗位类别。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未能有效说明本人户籍的,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以及近期蓝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4张。
 
  4.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未能有效说明本人户籍的,需要增加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报名需提供在读学校的有效《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已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入职的考生,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本人有效毕业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但处在发证阶段,未取得证书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并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的考试合格成绩单不用加盖。如已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入职的考生,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本人有效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5)在外县工作的在编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发现考生在参与招聘的过程中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5.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欠费停机、变更号码、不接听电话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报名费。本次考试每个岗位的报名费均为每人交纳100元,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
 
  七、考试
 
  (一)考试方式:
 
  1.专任教师和保健医生岗位考试方式视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面试(专任教师岗位以说课及专业才艺展示方式;保健医生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方式按以下具体办法确定:
 
  (1)同一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按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100分。
 
  经笔试后,按同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同一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2. 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由设岗单位所属乡镇中心幼儿园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按照报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进行,主要测评幼儿园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下午2:30-5:00。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为: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参加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领取面试《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下午2:30-5:00。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为:设岗单位所属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丹江镇所属岗位在雷山县示范性幼儿园)。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上午9:30开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5分钟以内。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领取面试《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2:30-5:00。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为: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开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以内。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5.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相应的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因考生未阅面试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综合成绩:
 
  需笔试及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只需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各项成绩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同一岗位(代码)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为入围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省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九、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考察内容参照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考察按照行业用人品行及历史背景(指有无公安部门违纪违法记录和社会反响强烈的不良习性行为,有无精神性疾病及分裂症,有无明显的攻击性行为等)基本规定进行。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空缺岗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报考志愿调剂情况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十、公示
 
  招聘结果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考生成绩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派遣服务工作单位,如出现同一岗位(代码)考生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则顺延递补;如出现某一岗位(代码)因无人报考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则采取把同一岗位类别录用后剩余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在考生意愿的基础上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并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
 
  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入职,培训不合格的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劳动合同管理,初次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如某一岗位有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或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要求被辞退,造成人员空缺的,按照报考同岗位(代码)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合同期内,县教育局可以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到其它幼儿园进行跟岗学习、支教。合同期满后,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会商县教育局,并根据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合同(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用工需求调整原合同的工作单位)。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除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以外,不得随意提出辞职或擅自离职。同时,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需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须向用工单位、县教育局以及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报备。
 
  十二、待遇
 
  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工资待遇参照新进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应发工资4700元—5000元。按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应发工资1670元。按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十三、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贵州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管控监督和规范管控监督程序。纪检部门全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作出行政或纪律处分。
 
  十四、联系电话
 
  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0855—3339911
 
  县教育局:0855—3222728
 
  十五、监督电话
 
  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855—3331006
 
  十六、未尽事宜由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领导小组作出解释
 
 
 
 
  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公司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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