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玉林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40人公告

  
 
  玉林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玉林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专科层次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规划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0000人,首批设置烹饪工艺与营养、服装与服饰设计、新能源汽车技术等6个专业。学院环境优美,坐落于玉林市高铁新城,距离广西首条350时速高铁(南玉深高铁)的玉林北站仅3分钟车程,紧靠玉林师范学院、广西医科大学玉林校区,西连福绵机场,地理位置优越,生活与交通便利。为满足玉林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活动需求,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专业教学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1.2024年4月23日9:00-12:00;玉林市人力资源市场(玉林市体育中心主体育场)。
 
  2.2024年4月24—25日9:00-12:00,15:00-18:00;玉林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空港大学城大学路1号)。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
 
  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公开招聘。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0名,详见《玉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2日至2006年4月22日)。对取得副高级职称的人员放宽至45周岁以下,对取得中职或技工系列正高职称、高校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的人员放宽至50周岁以下,具体见各岗位计划表(附件1)。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专业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4)。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玉林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岗位总量管理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其它情形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在2024年4月22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聘、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4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四、现场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玉林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接收报名人员相关材料,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注: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报名咨询电话:玉林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0775-2860699。
 
  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下载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讫后返还;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验讫后留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4.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验讫后留复印件。具备相关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所在企业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二)资格审查
 
  2024年4月23、24、25日玉林职业技术学院和玉林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当场反馈审核结果。
 
  招聘现场建立招聘微信群。审核通过者扫码进入单位招聘群,相关面试信息及时在招聘群里公布。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因需要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专业岗位,须写明理由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面试或直接考核,主要测试报考者必需的综合知识和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符合招聘相关岗位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选将由招聘单位于2024年4月26日电话、短信或招聘群通知。
 
  (2)面试要求:①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②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指定时间前到达指定的候考室报到、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超过指定时间15分钟到达的考生不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③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关闭电源后,连同提包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严禁将手机、手表、手环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备课室、面试考场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④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⑤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3)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先现场备课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现场应变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专业技术能力、学术水平、管理能力等。试讲使用的教材详见《玉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教材版本》(附件3)。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玉林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空港大学城大学路1号)。
 
  (5)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6)面试成绩为考试最终成绩。根据面试(试讲)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签约人选。仍不确定的,则加试,加试的内容、方式由玉林职业技术学院和玉林市教育局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签约人选。
 
  2.直接考核
 
  取得中职或技工系列正高职称、高校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的人员,或取得相应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进行直接考核。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水平、岗位适配度等,最终由玉林职业技术学院和玉林市教育局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和考核结果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玉林职业技术学院和玉林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考核工作由玉林职业技术学院和玉林市教育局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时间由玉林职业技术学院和玉林市教育局确定并发布公告。
 
  (六)公示和聘用
 
  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玉林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请广大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招聘纪律,确保公开招聘制度作为事业单位进人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775-2675985、0775-2685868。
 
 
 
 
 
  玉林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广东肇庆广宁县招聘教师97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设置岗位35个,共招聘教师97名(详见附件1《2024年广宁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往届毕业生指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8年4月26日至2006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7.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或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
 
(二)不得报考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6日下午17:00登录事业单位招聘系统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k.cn/gdgnjszp2024。
 
(二)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报名材料、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材料如下:
 
(1)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扫描在A4纸的同一面);
 
(3)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扫描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报名时还须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扫描件;
 
(4)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扫描件。
 
(5)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传材料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2.初步审核。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不作人工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详细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自行诚信报考。
 
3.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4年5月10日9:00至5月11日17: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另行公告。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5.加分审核。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于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加分申请表(附件3)到广宁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按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6.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招聘对象类别对应报考,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在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的证明方为有效)。
 
(3)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用于报考的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
 
(4)报名成功者,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3.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宁县教育局统一划定。
 
4.考生要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生须知请以准考证的说明为准。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项另行在广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gn.gov.cn/)发布。
 
3.面试由广宁县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在广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gn.gov.cn/)发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广宁县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报考岗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的考生,考察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选择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和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经广宁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后,报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5年服务年限,聘用后需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可在本县教育系统内调动,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辞职者,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见各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八、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3.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广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或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s://www.sydwzk.cn/gdgnjszp2024)查询。
 
招考政策咨询:0758-8632084(广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58-8618002(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
 
 
 
 
广宁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湖北荆州市荆州区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37人公告

  
 
  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促进荆州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荆州区教育局将赴高校公开招聘37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赴高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湖北省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毕业生、湖北省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2024年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荆州区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时间节点
 
  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填写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即日起至4月26日12:00,考生可下载《荆州区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后发至邮箱(1343014550@qq.com)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 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可在4月27日(星期六)8:30-11:30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8:30-11:30
 
  2.地点: 长江大学东校区12教学楼104室
 
  3.所需材料:
 
  (1)《荆州区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3)学生证;(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5)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在低学段任教。教师资格考试已全部合格暂未认定的,带齐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6)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7)本人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登记照2张。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现场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4月27日9:00至12:00,报名成功人员且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下午15:00—16:30
 
  2.地点:长江大学
 
  (二)笔试注意事项
 
  1.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和资格审核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1:1的岗位,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成绩
 
  笔试由荆州区人社局、荆州区教育局组织与实施。笔试后发布考生笔试成绩。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分布情况,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并予以公布。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面试
 
  (一)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入围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当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足5:1时,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员全部纳入范围。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不同岗位需求,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成绩合格线
 
  对所有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小于5:1的岗位,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计分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排名规则。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八、签订三方协议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签约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由招聘单位与考生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签订就业三方协议后,考生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提出放弃的,视为违约,考生须按协议履行违约责任,招聘单位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荆州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及备案
 
  (一)荆州区教育局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荆州区人社局审定,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荆州区教育局归口报荆州区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荆州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二、政策待遇
 
  招聘教师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在我区工作第一年需在荆州区农村学校支教服务。招聘教师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在荆州区最低服务期为3年。政策待遇为:(1)编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2)工资:工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工作要求
 
  荆州区教育局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荆州区纪委监委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荆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荆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16-8497050(荆州区教育局)。
 
 
 
  荆州区2024年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贵州黔东南州雷山县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招聘113人方案

  
 
  为加快全县学前教育发展,强化学前师资及后勤服务队伍建设,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保障学校有序安全运转的目标任务,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学前教育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及保育员、炊事员、保安113人。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领导小组,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牵头组织此次招聘工作,县教育局配合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和计划招聘人数详见《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专任教师及保健医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一览表》(附件2)。(附件1、2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及相关记录)。户籍条件按照《岗位一览表》内容要求执行。
 
  2.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其中,专任教师岗位、保健医生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2日及以前出生),45岁以下(1979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3.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的考试合格成绩单不用加盖)。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立案调查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根据教育行业相关规定不宜从事校园工作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本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工勤人员)及已聘任在本县编外相应岗位上的人员;
 
  7.县外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8.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0.曾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认定有舞弊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11.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eishan.gov.cn/xwzx/tzgg/)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唯一官方网站,将适时发布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
 
  六、报名、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为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2024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在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雷山县龙头街道城南社区10栋1号,城南社区服务中心警务室对面)。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在设岗单位所属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丹江镇所属岗位在雷山县示范性幼儿园)。
 
  (三)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期间登录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eishan.gov.cn/xwzx/tzgg/)下载《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其中,报考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的人员携相关材料到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的人员到设岗单位所属乡镇中心幼儿园现场报名(其中,丹江镇所属岗位在雷山县示范性幼儿园报名)。
 
  (四)报名要求和相关说明: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本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的各项要求,确定报考岗位类别。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未能有效说明本人户籍的,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以及近期蓝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4张。
 
  4.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未能有效说明本人户籍的,需要增加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报名需提供在读学校的有效《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已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入职的考生,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本人有效毕业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但处在发证阶段,未取得证书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并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的考试合格成绩单不用加盖。如已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入职的考生,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本人有效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5)在外县工作的在编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发现考生在参与招聘的过程中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5.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欠费停机、变更号码、不接听电话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报名费。本次考试每个岗位的报名费均为每人交纳100元,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
 
  七、考试
 
  (一)考试方式:
 
  1.专任教师和保健医生岗位考试方式视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面试(专任教师岗位以说课及专业才艺展示方式;保健医生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方式按以下具体办法确定:
 
  (1)同一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按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100分。
 
  经笔试后,按同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同一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2. 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由设岗单位所属乡镇中心幼儿园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按照报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进行,主要测评幼儿园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下午2:30-5:00。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为: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参加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领取面试《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下午2:30-5:00。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为:设岗单位所属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丹江镇所属岗位在雷山县示范性幼儿园)。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上午9:30开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5分钟以内。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领取面试《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2:30-5:00。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为: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开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以内。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5.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相应的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因考生未阅面试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综合成绩:
 
  需笔试及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只需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各项成绩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同一岗位(代码)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为入围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省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九、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考察内容参照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考察按照行业用人品行及历史背景(指有无公安部门违纪违法记录和社会反响强烈的不良习性行为,有无精神性疾病及分裂症,有无明显的攻击性行为等)基本规定进行。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空缺岗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报考志愿调剂情况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十、公示
 
  招聘结果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考生成绩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派遣服务工作单位,如出现同一岗位(代码)考生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则顺延递补;如出现某一岗位(代码)因无人报考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则采取把同一岗位类别录用后剩余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在考生意愿的基础上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并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
 
  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入职,培训不合格的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劳动合同管理,初次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如某一岗位有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或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要求被辞退,造成人员空缺的,按照报考同岗位(代码)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合同期内,县教育局可以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到其它幼儿园进行跟岗学习、支教。合同期满后,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会商县教育局,并根据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合同(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用工需求调整原合同的工作单位)。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除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以外,不得随意提出辞职或擅自离职。同时,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需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须向用工单位、县教育局以及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报备。
 
  十二、待遇
 
  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工资待遇参照新进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应发工资4700元—5000元。按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应发工资1670元。按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十三、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贵州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管控监督和规范管控监督程序。纪检部门全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作出行政或纪律处分。
 
  十四、联系电话
 
  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0855—3339911
 
  县教育局:0855—3222728
 
  十五、监督电话
 
  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855—3331006
 
  十六、未尽事宜由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领导小组作出解释
 
 
 
 
  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公司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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