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大化县残疾人联合会招聘简章

  大化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保证我会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河人社发〔2012〕2号)、《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7号)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人。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聘用岗位的工作;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学历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道德品质优良;

  (三)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适当放宽要求),即为:1981年9月23日前出生;

  (四)身体健康,无熬夜、等不良嗜好;

  (五)具备C1及以上驾照资格,五年以上驾龄,没有发生过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六)凡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青年、在职人员和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七)相关证件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有违纪违法和受过刑事处罚记录史;

  2.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化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应聘人员对《计划表》中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县残疾人联合会联系,联系电话:0778—5817679。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由招聘单位根据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8日18:00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办公室(大化镇新民路15号)。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4)填写好的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4.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面试

  (一)面试比例

  面试人选不受比例限制,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10月8日,面试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三楼会议室;具体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三)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四)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大化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个人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审批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会班子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编委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福利待遇

  大化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三年,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三个月。聘用期间享受我县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现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三)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化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9月23日

  

  附件1:大化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docx

  
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河池市民政局招聘公告

      

    河池市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池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婚姻登记、区划地名、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救助、福利、慈善、殡葬等相关工作职责。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河池市儿童福利院25人

      
    河池市儿童福利院是河池市民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的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儿和弃婴的收养、监护、医疗、康复和教育等服务工作。

      
    (一)招聘职数

      
    儿童护理员12人,办公室文员1人,医师1人,1人,教师1人,康复师1人,食堂工作人员2人,保安3人,保洁洗衣工1人,水电维修及消防管理人员1人,儿童社工1人。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1.儿童护理员: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患有传染病,有高度的责任心,富有很强的亲和力和爱心,能够吃苦耐劳,愿意从事孤残儿童护理工作,能接受24小时轮班的工作模式,有相关从业经验者或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者(如育婴师、孤残儿童护理员证书等)优先。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技能和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办公室文员: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3.医生:男女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持有执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儿科工作经验者优先。

      
    4.: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持有执业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卫生护理专业资格证或临床护理经验丰富者优先。

      
    5.教师:男女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教育等相关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持有。有幼教从教经验或体育特长者优先。

      
    6.康复师: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康复医学或康复治疗专业毕业,具有卫生康复专业资格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康复治疗经验者优先。

      
    7.食堂工作人员:男女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患有传染病,责任心强,持有厨师或营养师等相关证书者优先。

      
    8.保安人员:男女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持有电工证或消防证男士优先。

      
    9.保洁洗衣工: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10.水电维修及消防管理人员: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备岗位要求的职业技能,持有电工证或消防证。

      
    11.儿童社工: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录用和待遇

      
    1.录用和试用期

      
    被确定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

      
    (1)儿童护理员。试用期月工资收入20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26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36000元左右(护理班长37000元左右)。

      
    (2)医生。试用期月工资收入35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40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60000元左右。

      
    (3)、康复师。试用期月工资收入30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33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48000元左右。

      
    (4)办公室文员、教师、水电维修及消防安全员、儿童社工。试用期月工资收入22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26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37000元左右。

      
    (5)食堂工作人员、保洁洗衣工。试用期月工资收入参照河池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20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27000元左右。

      
    (6)保安人员。试用期月工资收入参照河池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18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24000元左右。

      
    所有录用人员均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河池市当年缴费基数下限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险、大病统筹保险。在机构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工龄补贴、公休假等福利。有集体宿舍供护理员休息。

      
    二、市民政局项目办工作人员2人

      
    (一)工程管理人员1名,具体岗位条件如下: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学等相关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二)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具体条件如下:

      
    1.大专以上学历;

      
    2.中文、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学等相关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三)待遇与管理

      
    1.工程管理人员,基本工资3200元/月(含单位缴纳的五险费用);午餐补助400元/月;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按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每月50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基本工资1800元/月(含单位缴纳的五险费用);午餐补助400元/月;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按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每月50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基本工资中扣除。

      
    4.与单位在编干部享受同等的出差、下乡等相关福利待遇。

      
    5.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按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6.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地址:河池市民政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福路22号),联系电话:0778-2251228(市儿童福利院)、0778—2112501 (市民政局项目办)。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河池市民政局2020年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并交一寸免冠彩照一张以及岗位需要的有关证件扫描后发到招聘邮箱:hcshflk@163.com。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相应人员需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持《河池市民政局2020年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河池市民政局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应聘资格进行筛选后,我局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通过初审的应聘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我局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按面试情况,并综合其他履历等因素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项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经体检合格的人选进入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视其他人员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下列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的人员;

      
    3.曾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4.由于各种原因,其表现难以查清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新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的,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池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1.市儿童福利院:0778-2251228、李主任18977891174;2.项目办:0778—2112501 、兰主任19907786288

      
    附件:2020河池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河池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