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化镇中心小学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18〕5号)、《关于印发河池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河政发〔2011〕9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7号)等文件规定,为满足我县各单位的用人需求,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人。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

  (四)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一)原国有企业失业的“4050”人员。

  (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三)“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四)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五)因失去土地或因重大自然灾害失业的人员。

  (六)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初审

  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到各用人单位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进行面试。

  (二)复审

  由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后,面试通过者携带相关有效材料、证件到县人社局1楼四号就业服务窗口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四、福利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最高期限为三年,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公益性岗位工资参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月的1.1倍(即1573元/月)执行,另外由用人单位给予适当的工资补贴,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日

  
附件: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大化镇中心小学).xls

  

      


    大化瑶族自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1年2月份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大政办发[2016]7号)文件规定,经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大化瑶族自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4人。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均可报名应聘。

      (二)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至2001年3月1日期间出生),条件优秀者适当放宽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有违纪违法和受过刑事处罚记录史;

      2.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4. 全脱产(半脱产)村干部;

      5. 已聘用的后勤控制数人员;

      6. 已聘用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化瑶族自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根据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花锦路1号(县党政办公大楼1013室)。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军人证书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或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相片)。

      4、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人选不受比例限制,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面试。无人报考的,将取消聘用计划。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3月13日,面试地点待定。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4、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5、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的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招聘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经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福利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期限为三年,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否则,聘用合同自然终止。聘用期间享受我县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现行工资待遇。

      附件:

      1.职位计划表.xls
    2.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大化瑶族自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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