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

  为充实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力量,提高我县城市管理水平,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城管协管员2名,主要协助城管执法队员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凤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

  (二)常住凤山县凤城镇或凤山县辖区内,方便工作的人员;

  (三)具备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0日至2001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四)退伍军人、大专以上文化、持有C1以上驾照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以下人员不得聘用: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县人社局和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及考察等步骤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址:凤山县教育路凤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6821389。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复退军人需携带退伍证等相关证书,并填写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通知形式于2021年5月28日前反馈报名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考试由县城管执法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不足3人者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按照岗位名额与应选人员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应选人员不足3人的,按实际通过笔试筛选的人数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及考察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个人综合情况研究决定进入体检人选,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作为聘用的基本条件,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考察。若有政审考察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

  (六)公示录用

  当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前一名不能聘用时,由后一名递补。对考察合格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备案。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凤山县聘用编制有关规定执行,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差旅补助等待遇按凤山县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用人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六、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己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合同,被聘用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凤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联系:罗宏波,联系电话:13471895652。

  附件:凤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doc

  

凤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5月20日

  

  

凤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

  为充实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力量,提高我县城市管理水平,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协管员2名,主要协助执法队员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二)常住凤山县凤城镇或凤山县辖区内,方便工作的人员;

  (三)具备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0日至2001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四)退伍军人、大专以上文化、持有C1以上驾照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以下人员不得聘用: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县人社局和县执法局负责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及考察等步骤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址:凤山县教育路凤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6821389。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复退军人需携带退伍证等相关证书,并填写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通知形式于2021年5月28日前反馈报名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考试由县执法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不足3人者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按照岗位名额与应选人员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应选人员不足3人的,按实际通过笔试筛选的人数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及考察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个人综合情况研究决定进入体检人选,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作为聘用的基本条件,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考察。若有政审考察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

  (六)公示录用

  当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前一名不能聘用时,由后一名递补。对考察合格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备案。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凤山县聘用编制有关规定执行,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差旅补助等待遇按凤山县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用人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六、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己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合同,被聘用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凤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联系:罗宏波,联系电话:13471895652。

  附件:凤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doc

  

凤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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