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南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一)法律顾问助理2名;

  (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服从安排;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七)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聘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日-3月10日(周末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址

  平南县司法局5楼508办公室(平南县龚州大道与行政副轴交汇处)。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现场报名须提供资料

  应聘者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1)《平南县司法局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

  (4);

  (5)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三)面试

  采用单独面试办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聘用,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工资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平南县司法局聘用制劳动合同工。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

  四、工资待遇

  签订合同正式聘用后,法律顾问助理工资2300元/月,调解员工资2100元/月,并按照规定办理五险。

  聘用人员不享受年终绩效奖,食宿自理,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五、其他

  联系人:平南县司法局政工股

  联系电话:0775-7863048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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