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委统战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港北区委统战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共港北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责任心强,工作有热情,职业素质高,爱岗敬业,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三)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熟悉电脑操作。中共党员、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确定人选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3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应聘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张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和报名表(附后)一式2份到港北区委统战部办公室报名(荷城路1168号港北区行政中心A区502室),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区委统战部gbtzb8236@163.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我部组织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面试。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五)确定人选。由区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对面试结果进行讨论,确定最后聘用人选。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劳动合同工,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工资待遇参照港北区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港北区委统战部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郑港,电话:4258236。

  

中共港北区委统战部

  

2021年3月19日

  附件: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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