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招聘人员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2.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无违法乱纪行为;
5.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理解沟通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者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协助办公室做好各项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聘方式、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请应聘者于7月28日前填写报名表并复印身份证、残疾证、学历证明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innanqucanlian@163.com,咨询电话:0777-2693113。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应聘人员面试由钦南区残联负责组织实施。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本人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聘人员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体检: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应聘人员面试表现递补。
4.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考核及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于合同制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约3200元/月(含五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广西钦州市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54人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加快培养一支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2023年广西将招募175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其中钦州市招募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2021年至2023年)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全日制大专(含高职高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以上学位。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
3.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3日后出生),报考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1年7月13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脱贫户、低保户、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报考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
6.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乡镇基层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受过开除中国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的其他情形。
二、招募程序
(一)公布招募岗位
招募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广西(钦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计划表》(附件1)。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二)网上报名(7月14日9:00—7月19日18:00)
报考人员于7月14日9:00—7月19日18:00通过报名系统(http://szyfbm.gxrc.com/User/default.aspx)进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不收任何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期间完成网上报名工作,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7月14日9:00—7月20日18:00)
报考人员于7月14日9:00—7月20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笔试确认(7月14日9:00—7月20日24:00)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于7月14日9:00-7月20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进行笔试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笔试(7月29日9:30—11:30)
1.打印准考证:考生于7月26日12:0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9:30—11:30。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于8月8日12: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相关要求:
(1)笔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与报名系统信息一致)。
(2)笔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面试(8月19日8:30开始)
1.查询并确认面试(8月10日12:00—8月11日18:00):钦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招募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认面试入围人员,并在钦州人才网(https://qz.gxrc.com)公布。考生于8月10日12:00—8月11日18:0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面试入围情况。面试入围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或者确定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面试资格审核: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8月14日、15日的9:00-17:00携带下列材料到钦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地点: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对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发放《2023年广西三支一扶计划面试入场通知单》。考生面试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核时考生需提供:①报名系统打印的《广西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并签字;②笔试准考证;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毕业证复印件;⑤复印件。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证明材料原件核验。
3.面试时间:2023年8月19日8:30开始。
4.面试地点:以《2023年广西三支一扶计划面试入场通知单》通知地点为准。
5.面试形式: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素质以及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6.面试成绩查询: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钦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招募岗位计划1:1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权重为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权重为总成绩的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试题中第一题的分数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通过以上手段还无法进行排序,则组织总成绩同分的考生再进行一次面试。
(八)公示拟录用名单
钦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钦州人才网(https://qz.gxrc.comm)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天。根据公示结果,确定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人员名单。
广西钦州市浦北县2023年招聘教师岗位表(小学及特教)
附件1 | ||||||||||||
2023年浦北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小学及特教) | ||||||||||||
序号 | 报名岗位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执业(职业)资格条件 | 岗位要求 | 面试方式 | 岗位属性 |
1 | 小学岗位片区1 | 浦北县北通镇地尾山小学 | 小学教师 | 03 | 1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18-35周岁 | 具有小学教师及以上资格 | 在该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 试教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浦北县北通镇高林小学 | 1 | ||||||||||
3 | 浦北县北通镇石岩小学 | 1 | ||||||||||
4 | 浦北县北通镇清湖小学 | 1 | ||||||||||
5 | 浦北县北通镇中屯小学 | 1 | ||||||||||
6 | 浦北县北通镇山口小学 | 1 | ||||||||||
7 | 浦北县北通镇那新小学 | 1 | ||||||||||
8 | 浦北县北通镇那良小学 | 1 | ||||||||||
9 | 浦北县北通镇社根小学 | 1 | ||||||||||
10 | 浦北县北通镇大麓小学 | 2 | ||||||||||
11 | 浦北县北通镇小坡小学 | 2 | ||||||||||
12 | 浦北县北通镇良庄小学 | 2 | ||||||||||
13 | 小学岗位片区2 | 浦北县小江街道街口小学 | 小学教师 | 04 | 2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无要求 | 具有小学教师及以上资格 | 在该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 试教 | 专业技术岗位 |
14 | 浦北县小江街道街口小学(高基教学点) | 1 | ||||||||||
15 | 浦北县小江街道和平小学 | 2 | ||||||||||
16 | 浦北县小江街道光明小学 | 2 | ||||||||||
17 | 浦北县小江街道黎木小学 | 1 | ||||||||||
18 | 浦北县小江街道凤坪小学 | 2 | ||||||||||
19 | 浦北县小江街道苏村小学 | 1 | ||||||||||
20 | 浦北县小江街道苏村小学(安冲教学点) | 2 | ||||||||||
21 | 小学岗位片区3 | 浦北县江城街道公家小学 | 小学教师 | 05 | 1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无要求 | 具有小学教师及以上资格 | 在该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 试教 | 专业技术岗位 |
22 | 浦北县江城街道林村小学 | 1 | ||||||||||
23 | 浦北县江城街道长田小学 | 1 | ||||||||||
24 | 浦北县江城街道桥山小学 | 1 | ||||||||||
25 | 浦北县江城街道天湖小学 | 1 | ||||||||||
26 | 浦北县乐民镇白石小学 | 1 | ||||||||||
27 | 浦北县乐民镇金康小学 | 1 | ||||||||||
28 | 浦北县乐民镇西角村士子小学 | 1 | ||||||||||
29 | 小学岗位片区4 | 浦北县寨圩镇伯家小学 | 小学教师 | 06 | 1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无要求 | 具有小学教师及以上资格 | 在该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 试教 | 专业技术岗位 |
30 | 浦北县寨圩镇秋香小学 | 1 | ||||||||||
31 | 浦北县寨圩镇秋香小学(松山教学点) | 1 | ||||||||||
32 | 浦北县寨圩镇兰门小学 | 2 | ||||||||||
33 | 浦北县寨圩镇兰门小学(棠梨分校) | 1 | ||||||||||
34 | 浦北县寨圩镇朋山小学 | 1 | ||||||||||
35 | 浦北县寨圩镇平村小学 | 1 | ||||||||||
36 | 浦北县寨圩镇甘村小学(大塘分校) | 2 | ||||||||||
37 | 浦北县寨圩镇大江口小学(南社分校) | 2 | ||||||||||
38 | 浦北县寨圩镇三江小学 | 1 | ||||||||||
39 | 浦北县寨圩镇康乐小学 | 1 | ||||||||||
40 | 浦北县寨圩镇平塘小学 | 1 | ||||||||||
41 | 浦北县寨圩镇分村小学 | 1 | ||||||||||
42 | 浦北县寨圩镇土东小学 | 2 | ||||||||||
43 | 浦北县寨圩镇柘木小学 | 1 | ||||||||||
44 | 浦北县寨圩镇柘木小学(古塘教学点) | 1 | ||||||||||
45 | 小学岗位片区5 | 浦北县官垌镇中心小学(垌表教学点) | 小学教师 | 07 | 1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无要求 | 具有小学教师及以上资格 | 在该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 试教 | 专业技术岗位 |
46 | 浦北县官垌镇中心小学(同心教学点) | 1 | ||||||||||
47 | 浦北县官垌镇中心小学(东叶景教学点) | 1 | ||||||||||
48 | 浦北县官垌镇文明小学(中队分校) | 1 | ||||||||||
49 | 浦北县官垌镇甜竹小学 | 1 | ||||||||||
50 | 浦北县官垌镇中心小学(榃板口教学点) | 1 | ||||||||||
51 | 浦北县官垌镇中心小学(六联教学点) | 1 | ||||||||||
52 | 浦北县平睦镇新丰小学 | 3 | ||||||||||
53 | 浦北县平睦镇六莫小学 | 1 | ||||||||||
54 | 浦北县平睦镇良村小学 | 2 | ||||||||||
55 | 浦北县平睦镇中心小学(五峰教学点) | 1 | ||||||||||
56 | 特殊教育学校岗位 | 浦北县特殊教育学校 | 特殊教育教师 | 08 | 5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特殊教育、儿童康复、听力语言康复技术 | 无要求 | 具有小学教师(特殊教育学科)及以上资格 | 在该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 试教 | 专业技术岗位 |
》广西钦州市浦北县2023年招聘250名教师
广西钦州市司法局招聘公告
钦州市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司法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欢迎符合招聘条件者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政府法律事务科工作人员1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有纹身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
1.岗位仅限男性;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C1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熟悉汽车驾驶技能,熟悉办公室文电办理工作。
(二)政府法律事务科顾问助理:
1.岗位不限性别;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3.熟悉法律知识,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
(三)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工作人员:
1.岗位不限性别;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3.熟悉行政机关工作,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
三、招聘方式、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公开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以及获得的专业资格证明扫描发送至邮箱qzsfjrjk@163.com,报名截至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
2.资格审查与面试。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加面试(面试时请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面试时间在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行一年一签,并按国家规定购买养老、医疗等保险。
(二)聘用待遇面议。
联系电话:0777-282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