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1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等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划定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折算前总分不低于110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低于50分。根据《2021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和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但对个别确需当年补缺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可以按1:2及以上比例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可按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达到全市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岗位。以及乡镇(含涠洲岛)卫生院、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面试开考比例限制。的规定,确定容光欣等140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2、3)。

  

绿色通道招聘执业医师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为1:1时,报考人员不用参加面试,直接考核。(具体名单见附件4)。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

  

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21年7月21日、22日、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各招聘单位的资格审查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见《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由资格审查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按招聘公告的规定亲自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验证。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纸质笔试准考证

  

(绿色通道直接考核的考生无需提供)

  

3.毕业证、

  

4.岗位要求应具有的执业资格证

  

5.岗位要求应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6.岗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7.户口簿或相关户籍证明等

  

8.报名登记表

  

9.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银海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两委成员招聘岗位的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两委成员,须提供网上报考前,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银海区委组织部同意的定向招聘岗位申请表。

  

考生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验证。

  

三、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25日(周日),具体面试到达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地点:北海市第三中学(北海市海城区前进路50号)

  

四、面试形式

  

除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试讲面试方式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试讲用书范围见附件5。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方面。

  

五、面试前取消的聘用计划

  

因入围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决定取消北海市银海区第二实验小学初中信息技术教师522050328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6)。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的考生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参加面试考试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仔细阅读《考生参加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防疫须知》,防疫须知可登陆北海人才网(网址:http://www.bhrc.cn)查询。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三)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如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参加面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进场生遗失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可先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凭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待面试结束后,本人携带补全的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实施机关现场验证。

  

(四)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21年7月25日上午7:30前到达指定具体面试候考室验证、签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五)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聘用诚信档案。

  

联系电话: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9—3228436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 0779—3215032

  

北海市银海区卫生健康局 0779—322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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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阶段取消岗位汇总表.xlsx

  

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试讲内容及用书.xlsx

  

2021年度北海市银海区医疗机构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岗位直接考核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x

  

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区直和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北海市银海区委组织部

  

北海市银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

  

原标题: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hrc.cn/index/index/article/id/1834.html

2021广西防城港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康复教师及护理员10人公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残障儿童康复教师和残疾人托养护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一)康复教师5名;

  (二)托养护理师(员)5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严格、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信念坚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残疾人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品行端正,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强,讲奉献,有爱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康复教师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托养护理员年龄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教育学类专业、康复治疗、护理等相关专业(护理人员放宽至中专学历,特别优秀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7.取得书或康复治疗师(护理)资格证书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聘用范围内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处分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处分的;

  4.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工作内容

  (一)康复教师:主要负责听障、智力发育迟缓、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教育工作;负责家庭康复指导、亲子早教工作;负责收集、登记、整理归档救助对象的康复资料;完成中心交办的工作。

  (二)托养护理师(员):负责托养对象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服务工作。需要上夜班。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2021年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要求:报名时现场填写《2021年防城港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康复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带上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两寸标准彩照两张。《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审查采用现场审查方式,报名时,由资格审查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才接收报名材料。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报名资料接收后不再退还。

  面试:报名结束后,由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组织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

  体检:由本人到指定医院体检并提供体检报告,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考察:资格审核工作由市康复中心责组织,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对报考人员的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勤政廉政情况和有无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

  公示及聘用:经面试择优录取,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能胜任岗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应如实告知近期活动轨迹和身体健康情况,且不属于因疫情隔离、接受医学观察、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居家隔离未满14天的人员。来院时应佩戴医用口罩、接受体检检测、接受健康码检测,如未佩戴口罩或者体检检测异常不予以接待。

  (二)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投递个人简历、相关证书报名。电子邮箱:fcgskfzx@163.com;或邮寄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长山路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或直接到单位报名。联系人:黄中俊,联系电话:0770-2813165、18077070608;冯延群,联系电话:13036909516。

  附件:防城港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聘用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表

  六、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三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一)聘用教师工资待遇

  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满勤奖+资质工资+兼职工资+月绩效工资,共7部分构成,正式聘用后月基本工资3000元左右,试用期间月工资按80%执行。聘用人员均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差旅补助、工会福利、带薪休假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二)托养护理人员

  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加班补助+年度绩效工资,共4部分构成,正式聘用后月基本工资3300元起,试用期间月工资按80%执行。聘用人员均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差旅补助、工会福利带薪休假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招聘计划岗位出现空缺时,将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排序依序替补。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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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防城港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5月10日

  原标题:2021年防城港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康复教师及护理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fcg.gxrc.com/Article/info/dbdf2e98-2b44-4b52-ae14-a40857cc90f0

2021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崇左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宁明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

  

地点:宁明县宁明中学(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150号院)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

  

(一)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

  

宁明县2021年事业单位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21年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领取地点: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二)面试通知书领取的相关要求。考生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验证后再领取面试通知书: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纸质笔试准考证(免笔试考生不用)

  

3.报名登记表(签字摁手印并提交一份)

  

领取面试通知书后考生本人务必反复核对通知书有关信息,如有错漏须当场反馈给工作人员。

  

三、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四、考生须知

  

(一)2021年7月24日上午8:30开始面试。考生要在7:30分前进入候考室,8:00开始抽签,截止8:30迟到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因考点学校停车场地有限,禁止停放汽车,考生自行解决停车问题。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规定进入指定候考室,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面试考场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三)考生应主动将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备好并配合面试引导员核验(免笔试的考生无须核验准考证,但须核验报名登记表)。并按时参加面试排序抽签。

  

(四)考生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面试前要在候考室等候,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五)考生须服从引导员的统一调度,在引导员的引导下进出考场。严禁私自出入指定的场所。

  

(六)考生不可穿、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不可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进出考场要注意礼节礼貌。

  

(七)考生在主考官宣布可以答题后,开始答题。对提问中的词语听不清楚的,可请求提问人复述一遍,但不得反问提问人。每回答完一道题后向主考官报告:答题完毕。

  

(八)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或资料进入面试考场内。

  

(九)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他人了解面试内容。不准在考试结束前,将考试内容透露给他人。违者取消面试资格或成绩。

  

(十)考生在面试中不得透露姓名、所在学校、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3—5分。

  

(十一)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考场。由引导员带离考场,按面试通知书规定到指定休息室休息,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讨论。

  

(十二)为做好面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在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广西健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距离,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进入考点。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

  

2.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如考生在参加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4.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面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面试人员名单

  

经资格审核后,确定李新幸等270人进入面试(名单详见附件)。

  

考生候考室、休息室等安排将于面试前在面试地点进行张贴公告。

  

本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中国党宁明县委员会党校教师招聘面试工作事项说明

  

中国党宁明县委员会党校的党校教师(岗位编码:522210509)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委党校组织实施,面试方式为上课试讲,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由县委党校另行通知。

  

宁明县人社局人事股联系电话: 0771—8688626

  

县委党校办公室电话:0771-862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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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选名单

  

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

  

原标题:宁明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ingming.gov.cn/xwzx/tzgg/t9512462.shtml

2021广西玉林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和市委编办《关于广西大容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单位使用编制的批复》(玉编办〔2021〕49 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玉林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玉林市林业产权中心(玉林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广西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两年以上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 7月13日至2003年7月13日期间出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者,报名时填写《2021年玉林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携带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1张,相关资格证书、考核计分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2021年7月 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 17:30(2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玉林市林业局办公室(玉林市玉东大道双拥路97号人防大厦9楼)。

  

3.联系电话:0775-2822405,0775-2825650(传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在报名现场完成报名资格审查。

  

五、考核

  

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低于所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5倍的,全部纳入考核。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是所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5倍以上的,增加面试环节。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全封闭入闱办法,委托第三方命题,由招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的规程组织面试。面试的分值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1:3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人员名单。

  

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计划生育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或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小组由2人以上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应查阅考核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作出考核材料并签名。考核小组应在考核材料中对考核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等次,评价等次最高者为拟聘人员;对出现同等等次人员,按以下考核计分细则计分,分数最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核人选具体计分细则如下:

  

1.曾经从事森林资源监测、调查工作的人员每年计0.5分。

  

2.专业技术任现职以来资格年限:取得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每满一年计3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

  

3.对获得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县(处)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处级以上部门授予的与林业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和奖励予以加分。具体如下: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计2分;市(县)级党委、政府及市(地)级林业主管部门计4分;市(地)级党委、政府及省(部)级林业主管部门计6分;省(部)级党委、政府及国家级林业主管部门计8分;国家级计10分。同年获得的同类奖励只给级别高的荣誉加分。(荣誉称号和奖励的颁发单位必须是各级机关单位)。

  

4.学历条件:本科学历毕业生计0.5分,硕士学历毕业生计1分,博士学历毕业生计1.5分,只能加最高学历分。

  

5.现工作单位林业设计院等级:林业规划设计院甲级计10分,林业规划设计院乙级计8分,林业规划设计院丙级计5分,林业规划设计院丁级计2分。

  

六、体检

  

按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确定体检人选。如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招聘资格的,按考核排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名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报名人员,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七、公示和审批

  

公开招聘结果由主管部门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玉林市林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报名岗位、有面试的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等。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加考核或直接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经玉林市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名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0775-2822405(玉林市林业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5-2821792(玉林市林业局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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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玉林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xlsx

  

2021年玉林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2021年玉林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93917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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