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贺州市平桂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21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为补充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各类人才队伍。更好地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和《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37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平桂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平桂区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平桂区区级、乡镇级和村级扶贫信息(档案)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2021年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其中面向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平桂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平桂区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招聘4名;面向平桂区区级、乡镇级和村级扶贫信息(档案)员招聘16名;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平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1日至2003年5月1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六)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平桂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平桂区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1.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通过考试选拔方式参加基层服务项目。

  

2.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需服务期满(含2021年服务期满人员)方可报名。

  

3.西部计划志愿者需在平桂区内工作满一年(含一年)以上。

  

(七)平桂区扶贫信息(档案)员报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扶贫信息(档案)员需在平桂区内从事扶贫信息工作满一年(含一年)以上;具有全日制大专文化程度的扶贫信息(档案)员需在平桂区内从事扶贫信息工作满两年(含两年)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5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自2021年5月11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gui.gov.cn/xxgk/)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相应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现场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自行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21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3.报名地点: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平桂扶贫移民服务中心4楼410人事股办公室)。

  

4.资格审查: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1)户口本;(2)身份证(有效期内);(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用于粘贴笔试、面试通知书)、报名表2份(需贴好照片)。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若报考者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5.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报其中的一个职位。

  

(三)招聘方式

  

1.面向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平桂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平桂区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平桂区区级、乡镇级和村级扶贫信息(档案)员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分值满分150分;共计300分。

  

2.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29日上午8:30--12:00。

  

(2)笔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21年5月27日上午8:00-12:00、15:00--18:00,逾期不领取笔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3)开考比例: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又确需要补充人员的,经平桂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开考。有关信息在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前。

  

(4)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的次天公布。

  

(5)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五天内在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

  

面试由平桂区组织部、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2021年6月5日。

  

(2)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经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5)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21年6月3日上午8:00-12:00、15:00—18:00,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单视为自动放弃。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亲笔签名,按手印)。

  

4.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

  

体检工作由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公示及聘用

  

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1年7月。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进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环节的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资格的,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放弃资格书面申请,否则按随意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涉及本次公开招聘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贺州市平桂区人社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平桂区人社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平桂区人社局人事股0774-8832433)。

  

附件:1.2021年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1年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1日

  

文件下载:

  

附件1.2021年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2021年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1年广西财经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13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岗类型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为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研究期间聘用并支付劳动报酬,协助科研项目负责人从事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以及科研辅助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不纳入学校教职工管理。

  二、招聘原则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二)采取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批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能够服从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符合《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要求条件;

  (六)本次招聘原则上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五、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8日至6月28日,未招满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者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扫描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加盖学校公章的学历成绩单扫描件等)存进一个文件夹,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压缩文件包(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纸质材料投递),文件包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电子邮箱:gxcjxyrsc532@126.com。

  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负责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组织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学校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学校批准的岗位指标内,由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对其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行把关。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面试考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四)体检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信息。

  (六)聘用

  体检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根据相关规定,应聘人员与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签订聘用合同,并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试用期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

  六、聘用期限

  科研助理岗位聘用时间为一年。

  七、管理考核

  各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对科研助理的聘任管理承担主体责任,科研助理的具体管理实行项目(平台)主持人负责制,平台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是科研助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科研助理的岗位管理、绩效考核、薪酬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聘岗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要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年度考核机制。对参与涉密科研项目的科研助理,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要求,确保安全。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771-3852561(人事处);0771-3858210(科研处)

  监督举报电话:0771-4928493

  附件1: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

  附件2: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

  

广西财经学院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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