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招聘公告

  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精神,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公开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性别。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12月31日)。男女不限。

  (二)有良好的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电脑,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及学历:土地、工程、法律类专业,有与本单位业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及桂林市自然资源局聘用人员的标准,单位购买“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月1日至1月16日。

  (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月1日至1月16日,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填写《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报名邮箱,联系电话:0773-3830082,电子邮件:gltdcb@163.com。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月17日至1 月18日,由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经确定后,由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电话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考试分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时间:2022年1 月21日上午9:30开始,面试结束后即进入笔试阶段,笔试时间为60分钟。地点:桂林市象山区雉山路72号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四楼会议室。参加考试人员需携带并提交如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聘用。

  根据考试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我单位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报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及政审未通过则按面试得分高低顺序递补,聘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随时解除聘用关系。

  附件1: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扬,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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