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南宁市宾阳县招聘县综治中心专职人员7人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综治网格化管理,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升我县社会治理水平,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县综治中心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

  

招聘岗位为县综治中心专职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综治中心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均为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县综治中心专职工作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7人,均在宾阳县城上班。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好的思想觉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犯罪等任何不良记录。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基本系统软件操作,具有一定文字功底。

  

6.年龄要求:男性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6日以后出生),女性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本人有猥亵、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或道德品质不好的;

  

(3)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有涉及网络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组织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此项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公布

  

2021年9月16日至9月25日在《今日宾阳》、宾阳吧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并在各镇进行张贴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9月26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下班及休息日不受理报名。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 报名地点:宾阳县委政法委办公楼505室或506室(电话:8251899,8252259)。

  

4. 报名手续:符合条件者,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宾阳县综治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1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

  

5.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县委政法委负责对报名人员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并当场告知审查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笔试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委政法委统一组织。

  

2.笔试范围为计算机操作、一般公文写作。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40%。

  

5.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面试

  

1.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面试事宜由县委政法委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含审题时间),侧重考察考生的形象气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60%。

  

六、考核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通过后确定体检人员,由县委政法委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人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由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其他体检的相关事宜由县委政法委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县委政法委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可从未被聘用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宾阳县委政法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签订聘用合同

  

所聘用人员隶属聘用单位的聘用工作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属编外人员。

  

确定聘用人选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县委政法委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年一签)。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续签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

  

九、薪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2510元/月·人,五险缴纳按我县当年最低缴费标准计算,需单位缴纳的部分由县财政负担,需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招聘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

  

(二)绩效、奖励视个人完成工作情况发放(待定)。

  

十、工作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对违反规定和人事纪律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县委政法委将通过宾阳吧、宾阳县融媒体公众号及相关网站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宾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9 月13日

  

原标题:宾阳县公开招聘县综治中心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binyang.gov.cn/yw/tzgg/t4875467.html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引进优秀人才22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广西分所),创建于1959年,占地面积202公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从事药用动、植物资源收集、保存、展示、科普教育;药用动、植物资源保存与利用、特色中药资源、民族药资源产品开发、中药材产品质量检测技术与标准研究;中药材产品质量标准起草以及检测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优化人员结构,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西药用植物园科研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岗位计划

  因工作需要,我园面向海内外公开引进优秀人才22名:

  1.西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科研人员6人;

  2.广西药用资源保护与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4人;

  3.广西中药材良种繁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人员 6人;

  4.广西中药材标本馆科研人员4人;

  5.广西药用植物园仿制药研发中心科研人员2人。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学业优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工作条件(岗位计划中提出年龄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本次人才引进报名截止日),具有严谨求实的作风和与人合作的团队精神,热爱科学研究事业。

  3.海内外正规高等院校或者科研机构毕业的博士、合格出站的博士后,须同时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出站人员须具有博士后证书:其中,海外博士的毕业证、须经国家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海外博士后证书也须经过国家相关权威机构认证。

  4.符合广西药用植物园学科建设、创新发展的需要。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者;

  (2)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优惠待遇

  (一)引进优秀人才享受的优惠待遇

  1.项目支持:优先协助其申报各种科研课题(项目)。课题(项目)负责人有权决定科研经费的使用,包括人力成本投入;有权决定团队成员的聘任,所聘人员可实行协议工资制,不受单位现有编制、工资总额和科研经费成本比例限制。

  2.经费支持:提供最高可至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启动经费以科研项目的形式资助,引进的博士办理完聘用手续并到岗工作,提出项目申请、评审通过后,才予以支持科研启动经费。

  3.绩效奖励:引进的优秀人才可以自主决定其科研成果的转让转化方式和途径。在园内进行的科研成果转化可按我园相关规定享受收益分配;对于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负责人可酌情提高收益分配比率或进行额外奖励及表彰。

  4.团队激励:鼓励引进的优秀人才组建创新科研团队。对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课题、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是取得自主知识产权、进行成果产业化的团队给予2-10万的奖励。

  5.发展晋升:设立产学研基金,支持鼓励引进的优秀人才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参加学术交流、科研合作、产研对接等活动;优先推荐引进的优秀人才参加境内外教育培训及职称晋升。

  6.健康保障:合同期内每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

  7.带薪年假:在正常享受国家法定的假期外,每年可额外增加3-7天带薪年假,其中:博士后增加7天、博士增加3天。

  8.安家费:按合同在广西药用植物园工作满5年且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分别给予以下标准安家费(税前):博士后55万元、博士50万元。安家费按照5年合同期逐月发放。

  在合同期内已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每额外具备以下一项条件,可增加10万元安家费(享受此待遇后就不能重复享受科研成果奖励):

  (1)合同期内获得1项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奖励(排名不限,以证书为准);或获得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奖励(排名第1,二等奖以上);或获得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奖励(其中一等奖排名第2—第7,二等奖排名第2—第5);

  (2)合同期内以第一作者、独著、通讯作者发表SCI 一区论文1篇,以检索证明为准,分区标准执行中科院JCR大类分区标准;

  (3)合同期内以第一完获得2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每项成果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或者以第一完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成果年产值2000万元

  以上提及的所有论文、著作、专利、奖励、成果转化等科研成果,人员单位署名应为广西药用植物园,且广西药用植物园为第一单位。

  9.人才津贴(税前):引进的优秀人才需全职在广西药用植物园工作才能享受人才津贴,人才津贴标准如下:博士后1600元/月、博士1400元/月。人才津贴按高层次人才入职后按月发放。

  10.工作条件:对引进的优秀人才在办公、实验用房和科研助手上予以优先安排。

  (二)引进优秀人才享受的其他待遇

  1.园内安排面试考核期间,广西南宁市区以外应聘人员,可以报销国内来往交通费、1-2天的住宿费。

  2.协助解决引进的优秀人才的户口、配偶工作以及子女上学问题。

  3.引进的优秀人才在技术职务聘任上优先聘任。

  4.引进的优秀人才可采取先借后调,先聘后调的办法办理,可先到岗任职,后办理人事关系。引进的优秀人才手续随到随办、特事特办、专人帮办。

  5.获得各级政府奖项、科研成果落地转化、对广西药用植物园科研、产业发展等有重大促进作用或有突出贡献的,除享受以上的优惠待遇外,还将另行奖励。

  如是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人或实验室负责人、博士研究生指导老师等高层次人才,待遇从优,具体面谈。

  三、服务期限

  实行合同管理,服务期限:5年。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引进优秀人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将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毕业证、及相关论文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gxyyrs@126.com。

  五、资格审查与面试

  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联系电话: 0771-5610229 联系人:黄老师、

  附件:

  2021年广西药用植物园引进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岗位应聘报名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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