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柳州市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柳州市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自主招聘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6名,招聘对象为2023年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年龄18-35周岁;

  

7.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的文化程度。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3月13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3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3年高校硕士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和,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8:00--4月28日18:00。

  

2.报名所需材料:

  

(1)《柳州市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2023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意向报名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

  

(3)2023年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所在学校开具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

  

3.报名形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进行。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以报考单位全称+姓名为格式命名后发送至招聘邮箱,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报考材料或者命名格式不正确的视为无效报名(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并与柳州市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联系确认报名情况(联系电话:0772-2620740,电子邮箱:dflz2620740@163.com)。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的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投递报考纸质材料至柳州市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一楼办公室(柳州市高新南路16号)。

  

4.资格审查: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5.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需由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交举证材料,经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的,可以报考。举证手续须在4月28日16:00之前完成。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

  

3.面试资格复审:入围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的3天内,持报考材料原件到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审核无误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4.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可由柳州市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申请,经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准后方可开考。面试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经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准开考的,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三)组织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体检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此次招聘的体检工作,组织报考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自付。

  

(五)聘用

  

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柳州市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提出递补申请,报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同意,可以按程序进行递补。

  

四、待遇

  

(一)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和年休假待遇。

  

(二)按照《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柳发〔2022〕7 号)、柳人社规〔2022〕11号关于开展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的通知(试行)等文件执行。

  

五、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变更公告、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面试通知、成绩公布、拟聘用人选公示等具体事宜在广西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广西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liuzhou.gov.cn/)发布。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广西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的报考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有关说明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西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九、联系方式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620740、2623856

  

2.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2-2633960

  

相关附件:

  

附件1:2023年自主招聘岗位计划表 3.7.xls

  

附件2:2022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意向报名表(1).doc

  

附件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附件4:核心专业举证审批表.docx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3日

  

原标题:柳州市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2023年度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liuzhou.gov.cn/ztzl/rsywbm/lzsrcfwhrspxkszx/sydwzp/zpjz/t19700101_3236958.shtml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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