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93人公告

  

2022年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卫生技术专业人才引进、激励机制,玉林市直9家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6个岗位、专业技术人员93 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2.年龄要求详见《2022年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时间为截止至报名日2022年5月16日止。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2022年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要求确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5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面试资格审核阶段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并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相应学历或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领导小组审核。逾期不提交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8:30-2022年5月18日17:30(3个工作日)。

  

3.报名地点:有关用人单位人事科或办公室。

  

4.报名手续:凡符合条件者,报名时填写《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1张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未能按要求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尤其是学历、简历、家庭成员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报考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的,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不完整、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影响作出资格审查结论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负责对符合本单位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考生免收报名费。

  

四、面试

  

公开招聘中级职称人员或者获硕士学位人员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全封闭入围办法,由招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的规程组织命题和面试。面试的分值为100分。

  

1.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组织实施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应不少于1:3,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须经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并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行面试。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拟安排在5月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成绩相同的,参照公告中直接考核人选具体计分细则计算加分,以分数高者优先确定考核人员。

  

五、考核

  

具体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小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人员应查阅考核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核材料并签名。考核小组应在考核材料中对考核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核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要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的,要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考核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

  

1.经面试程序后进入考核(中级职称或者硕士学位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人员名单。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查。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2.直接考核(高级职称资格人员或者博士学位人员)

  

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低于所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全部纳入考核。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是所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倍以上的,各用人单位按1:3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 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出现多人报同一岗位时,原则上应以工作年限、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工作单位等级等进行计算分数,以分数高者优先确定考核人员)。

  

直接考核人选具体计分细则如下:

  

1.参加工作年限:每满1年工作时间给予0.2分;

  

2.专业技术任现职以来资格年限:每满1年时间给予0.5分;

  

3.现工作单位医院等级:甲等综合医院10分,乙等综合医院和甲等专科医院8分,丙等综合医院、无等级综合医院、乙等专科医院5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4分。

  

4.学历条件:①硕士研究生(有硕士学位)给予2分。②研究生班(无学位)及本科(有学士学位)给予1分。③本科(无学位)给予0.5分。

  

5.有援外、援鄂医疗队队员经历加5分;能开展四级手术(包括介入)4分,手术(包括介入)3分。

  

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考核情况后,报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同一招聘岗位有多个考核对象时,填报《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拟聘人选推荐表》(详见附件3)。

  

六、体检

  

(一)公开招聘方式为面试加考核的,根据用人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二)公开招聘方式为直接考核的,按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确定体检人选。

  

如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或者放弃招聘资格的,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核人选;直接考核的按考核排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核人选。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市直单位招聘人员的体检,由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经费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七、公示和审批

  

公开招聘结果由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及专业、报考岗位、有面试的公布考试成绩及排名、相关资格条件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考生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九、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加考核或者直接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775-2805288。

  

十一、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用人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22年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生应考及疫情防控的通告》(详见附件4)。

  

十二、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

  

1.玉林市卫生健康委人教科:0775-2809221

  

2.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0775-2683216

  

3.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人事科:0775-2286023

  

4.玉林市中医医院人事科:0775-2580153

  

5.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0775-2831121

  

6.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人事科:0775-2817033

  

7.玉林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775-2090081、2091207

  

8.玉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0775-2090081、2091207

  

9.玉林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办公室:0775-2804191

  

10.玉林市中心血站办公室:0775-2826029

  

附件1:2022年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拟聘人选推荐表.doc

  

附件4:关于2022年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生应考及疫情防控的通告.doc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9日

2022年广西玉林市特岗教师招聘650人公告

  

  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2〕1号)精神,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指标650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县本次计划招聘特岗教师650名,其中:小学350名、初中300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一)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生物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类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生需具有相应的书,对于在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报名。应届本科、师范类生是否取得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含我县控制数、非实名编制聘用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http://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 7月11-18日(考生及时关注报名是否成功)。

  2.资格审查: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7月21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我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二)现场复核验证。

  1.复核验证时间:2022年7月21-22日(上午8:20-12:00,下午3:00-6:00)。

  2.复核验证地点:教育局一楼。

  3.复核验证对象: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4.报考人员携带验证材料如下:

  网上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学信网查询报告、、书、就业协议书等。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所有证件都必须验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且签上本人姓名),生毕业证书未明确是否属于师范类的,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是否属于师范类的证明和入学当年的招生计划,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附上封面(式样见附件2),封面统一用A4纸打印。就业协议书不用复印、装订。验证合格后上交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直接张贴在资格复核封面2张,用于办理准考证1张)。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在复核验证时间内不提交审核,则作为自动放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资格,逾期不再审核且不作为优先录用依据。

  如需要参加同分比较的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提交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附表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需经办人签名,留存办公电话,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党员、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如不在复核验证时间内提交审核,则作为自动放弃同分比较的优先资格,逾期不再审核且不作为同分比较的优先依据。

  5.现场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场地时应佩戴口罩进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查验。须持本人参加复审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验证。请各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服从安排。

  (三)考试。

  对申报我县特岗教师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现场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集中到城进行笔试。

  1.考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22年7月31日(如有更改以最新公告为准)。

  3.考试地点: 博白镇第二小学。

  4.准考证领取:对申报我县特岗教师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现场复审合格的人员,请关注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bai.gov.cn/通知,在考试前两天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本次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

  (四)成绩确定及同分处理办法。

  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学科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如遇成绩相同,依次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学历、荣誉、毕业院校、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确定名次先后。

  只有1人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分数必须达到所有考生分数的平均分的60%及以上,方可按程序录取。

  (五)拟录取及补录。

  第一批次拟录取: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招聘原则和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第一批次签约对象。如果有的学科生源不足,则在所有未录取的考生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拟补录:如果因第一批次录取对象放弃签约机会,需要进行补录,则在所有未录取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另行公布。

  (六)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所在镇派出所开具的遵纪守法证明、现实表现材料(注: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开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待业的往届毕业生由居委会开具)。

  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含被考察对象的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审查)

  (八)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将拟聘人员在广西特岗招聘报名平台和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组织培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新教师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签约上岗

  (一)经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与培训、考试、体检合格人员于9月5日前签订合同,正式聘任为我县特岗教师。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违约者将由县教育局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二)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9月3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2022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七、相关政策

  (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统筹盘活调剂编制资源,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为3年聘用期满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无空编的可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待腾出空编后,优先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

  (二)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按政策要求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 (2009) 21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的特岗教师需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八、

  1.本次招聘各公告及信息均发布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http://tgjszp.gxeduyun.edu.cn/、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bai.gov.cn/,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并执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另行通知。

  2.本公告解释权归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县教育局代)

  

2022年7月8日

  

附件1:2022年特岗教师学科名额人数分布.xls

  
附件2: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核材料封面.doc\>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