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招聘1人公告

  

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是崇左市自然资源局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储备中心管理工作,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拟招聘工作人员1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户籍不限。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

  

(二)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三)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和嗜好。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10月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两种方式进行报名并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地点。(1)现场报名: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崇左市友谊大道28号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2楼202号室)。(2)网络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czstdcb@163.com(可登录崇左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z.gxdlr.gov.cn/下载报名表)。邮件主题和报名登记表均注明岗位+姓名,如通过资格预审进入面试阶段,需在面试阶段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4.报名时需递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复印件1份;(2)《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3)本人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预审。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预审,择优选定入围面试人员并以电话形式通知,不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等。对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试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试用对象,经体检合格列为本中心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合格后招聘单位与应聘合格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一)根据崇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发放,单位负责按期足额缴纳聘用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个人部分在其工资中扣缴。

  

(二)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

  

联系电话:0771-7836196,联系人:黄女士。

  

点击下载>>>

  

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招聘人数及岗位.docx

  

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9月3日

  

原标题: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https://cz.gxrc.com/Article/info/22184447-6a87-40bf-a525-f098562eb035

2021年广西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笔试招聘公告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南宁市厢竹大道55号,占地面积35亩,是隶属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为一体的预防医学医疗机构。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9名,详见《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和南宁疾控微信公众号。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为: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单位公示栏。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携带《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行到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712室(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55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表贴当年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

  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5月27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5月28日至2003年5月27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5月2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对应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直接面试以1:3的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长15分钟左右,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直接考核以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入围人选,考核方式以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四)考察

  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他们的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或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单位公告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 0771-5679992

  (四)本次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陆老师 0771-5679372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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