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江滨医院招聘15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是集医疗、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甲等医院,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事业差额拨款处级单位。医院临床医技科室齐全,综合学科实力雄厚,其中康复医学科是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学科之一。医院是国家工伤康复定点医院及广西社会保险工伤康复定点医院,广西康复医学会、广西康复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广西康复医学保健中心挂靠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50岁(含)以下,正高职称可放宽至55岁(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五)具有较扎实的医学专业技能知识,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高级职称资格证为全区通用),现在县级以上医院工作且工作5年以上;对博士研究生不作职称及工作经验要求。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持虚假证件报名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参与非法组织的;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学历和任职资格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sjkw.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官网(www.gxjby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官网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1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河堤路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人力资源部。
3.报名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请下载并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3)获奖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请排版在同一张纸上,能看清即可);
(4)一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用于报名登记表);
(5)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工作资历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
(6)原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4)。
(二)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内容包括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基本要求,审查结果将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官网发布。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承担,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负责对考核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技术水平、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四)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核及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安排。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080019;
招聘联系人:肖老师、钟老师,报名咨询电话:0771-2080006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1年广西隆安县定向招聘县直公立医院紧缺医技人才简章
2021年隆安县定向招聘县直公立医院紧缺医技人才简章
为适应隆安县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国卫办人函〔2019〕329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隆安县拟定向招聘县直公立医院急需紧缺医技人才9个岗位47名。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隆安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招聘所需条件的人员。县内外符合招聘条件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技人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查看《2021年隆安县定向招聘县直公立医院急需紧缺医技人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下载并填写《2021年隆安县定向招聘县直公立医院急需紧缺医技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表(一式2份并贴上小2寸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2001年以后取得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书、医师执业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报名。上述报名材料经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8:30至7月23日17:00(工作日)。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隆安县卫生健康局3楼302室(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03号)。
4.报名及资格审查期间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持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报名,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名人员报名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工作人员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当场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为资格审查时间。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7月19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7月20日至2003年7月19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资格证、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19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经报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后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和县卫生健康局工作区域内公布。
四、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可采取直接考核或面试(技术操作)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为1:1比例以内的,直接考核招聘;超过1:1比例的,采取量化评分面试进行招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隆安县卫生健康局以书面形式通知。
五、考察
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考生可直接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招聘的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者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面试招聘的岗位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交隆安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联系方式:
1.有关岗位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0771-6529350。
2.监督电话:0771-6527366、0771-6522631。
隆安县卫生健康局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
附件1:2021年隆安县定向招聘县直公立医院急需紧缺医技人才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隆安县定向招聘县直公立医院急需紧缺医技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pdf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zip(此附件为压缩文件,请在电脑端下载查看)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2021年兴宁区农业农村局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
招聘岗位: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人数:1名。
工作地点:兴宁区。
工作内容: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及统计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保密意识强。
(二)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有农业农村或统计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2021年4月29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并投递至邮箱:nonglinju@nnxn.gov.cn。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咨询电话:0771-3290770(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2.面试
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面试,择优录取。面试者需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
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4.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三、聘用办法
(一)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事宜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实行二年一聘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中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中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