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公开商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是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副科级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商调2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人数

  来宾市兴宾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商调岗位的基本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兴宾区外干部需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兴宾区内干部需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商调岗位及条件

  

岗位

  

人数

  

年龄

  

专业学历及职称

  

岗位条件

  

综合岗位一

  

1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党党史、播音主持类相关专业。

  

中员。具有播音主持工作经验和持有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甲等专业证书者优先。

  

综合岗位二

  

1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其他专业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的。

  

中员。熟悉公文写作基本知识和公文处理工作流程,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四、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7日—2021年3月13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兴宾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有关资质资格证书、专业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兴宾大道1号城南企业总部大楼519室);网上报名电子邮箱:xbqzzb@126.com,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面试合格者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再组织考察。

  (四)考察

  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 宁,联系电话:0772—4212244,18978263959。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6日

  

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商调2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人数

  

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商调岗位的基本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土建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统计学类、汉语言文学类或其他专业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三)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兴宾区外干部需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兴宾区内干部需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7日—2021年4月10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有关资质资格证书、专业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兴宾大道1号城南企业总部大楼附楼东411室);网上报名电子邮箱:xbqfgjbgs@163.com,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

  

(四)考察

  

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松龄,联系电话:0772—6680389,15977209036。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6日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商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物业管理中心是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来宾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商调4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兴宾区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4名。

  二、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来宾市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兴宾区外商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兴宾区内商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备职位要求的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会计、汉语言文学等专业,有较强写作和综合协调能力者优先。

  (四)年龄原则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以后出生),有中级职称以上、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商调的其他情形。

  四、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19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兴宾区物业管理中心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有关资质资格证书、专业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等材料。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8栋4楼8413室);网上报名电子邮箱:jsj4225600@163.com,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面试合格者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再组织考察。

  (四)考察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股联系。联系人:石兰花,联系电话:0772—4231208。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2日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物业管理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民族宗教事务中心是来宾市兴宾区委部管理的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范围内公开商调2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人数

  来宾市兴宾区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商调对象及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在职在编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2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三)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五)经单位领导同意,符合调动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商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商调岗位及条件

  

岗位

  

人数

  

年龄

  

专业学历及职称

  

岗位条件

  

综合岗位一

  

1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熟悉公文写作基本知识和公文处理工作流程,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综合岗位二

  

1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熟悉金蝶、用友等财务软件及日常办公软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其他财会类证件优先。

  

  四、商调程序

  采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25日。

  2.报名应提供材料:

  (1)《来宾市兴宾区民族宗教事务中心2021年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或扫描件)1份。

  (2)单位编制本(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所在页复印件)1份。

  (3)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来宾市兴宾区委部秘书股直接报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兴宾大道1号城南企业总部大楼419室)。

  (2)网上报名:将以上材料扫描发送到来宾市兴宾区委部秘书股邮箱:xbqtzb4212121@126.com,报名时间以邮件时间为准,笔试及面试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来宾市兴宾区委部秘书股审核。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兴宾区委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商调全过程,报名者必须保证其商调资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商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三)笔试及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来宾市兴宾区委部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笔试及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笔试及面试成绩,按商调指标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察)。来宾市兴宾区委部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如因疫情影响,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及其他各种原因造成缺额的,按相关程序报批后不再组织考察。

  (五)讨论决定

  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报来宾市兴宾区委部部务会研究决定,确定为拟商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参加商调人员在商调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

  (二)商调人员上岗后需服务满五年(除提拔重用外)。

  (三)报名人员应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六、其他

  本次公开商调工作由来宾市兴宾区委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委部联系。联系人:韦华,联系电话:0772—4212121。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部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x

  

来宾市兴宾区委部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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