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残联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钦州市残联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欢迎符合招聘条件者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聘用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及管理,能吃苦耐劳,具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知识和能力以及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二)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无违法乱纪行为;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程序

  

(一)招聘报名截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31日截止。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请填写报名表并复印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zscl_jyzx@gxdpf.org.cn,并在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应聘人员面试由市残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本人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聘人员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体检: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应聘人员面试表现递补。

  

4.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考核及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5.联系电话:0777-3688358。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于合同制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按国家规定购买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安排食宿。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附件:钦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钦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8月16日

  

广西钦州市浦北县2023年招聘250名教师

  

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间出生)。年龄的核定以个人有效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七)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书。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未能获得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书原件,书生效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前。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八)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初中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九)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浦北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十)本次招聘小学、幼儿园岗位以分片区招聘方式进行。以片区内考生的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且达到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再根据片区内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选择并确定最后聘用岗位。中学及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按具体岗位报名,以具体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且达到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再根据各岗位报名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2023年8月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未满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告并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因相关部门不知情或不同意报考而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考生报名网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442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考生使用手册(附件2),注册登录平台进行报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8:00至8月4日18:00(星期六、日可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小学及幼儿园岗位者按分区进行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片区;报考中学及特殊教育岗位者按具体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多次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资格审查只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审核时间在面试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由浦北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1.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所有证件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2.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3.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提交报考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6日17: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收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岗位开考比例

  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7日8:00至2023年8月12日7:00。

  风险提醒: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在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笔试工作由浦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命题参照教育部《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并结合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确定考试内容及试题结构。

  2.笔试时间与科目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星期六)

  笔试科目:9:00-10:3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30-12: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考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附加分

  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附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8月17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浦北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根据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下同)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名额和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为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可按照笔试总成绩(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前3个工作日公布。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前,面试人选需经过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面试。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见《面试公告》,将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试人员承担。

  面试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4.成绩公布。当天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两位以后的分值,如还不能确定最高综合分的,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制定。

  2.考核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考核时,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可按有效的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排名递补一次。

广西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财务辅助人员公告

  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财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财务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好,有较好的财务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专业类别为会计学类,初级会计师。

  

5.具有相关会计工作经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会计学类、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中员,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因酒驾和醉驾被处罚过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财务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6日前。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会计师证以及其他相关符合招聘条件的材料扫描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招聘职位+名字)后发送至钦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邮箱,邮箱号为:qzsrmjcyzzb@163.com。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11月17日至18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应聘人员面试。

  (四)面试。面试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和公示情况,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的,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

  四、薪酬待遇

  按照钦州市人民检察院现聘人员薪酬待遇执行。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地址:钦州市新华路508号钦州市人民检察院部

  联系电话:2896539

  附件: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财务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钦州市第一中学招聘宣传处职员启事

  钦州市第一中学面向社会招聘宣传处职员的启事

  

  因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宣传处职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条件要求

  学历:本科及以上。

  专业:汉语言类专业或美术学类专业,且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处理文档者优先。

  性别:男女不限。

  年龄:35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2日至3月20日。

  2.报名地点及要求:有意者请将个人自荐材料及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技能证书等)复印件交到我校学校办公室。或:将上述证件扫描成电子档案,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810064289@qq.com。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待遇:正式聘用人员与在编职员同等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7—3235678

  地址:广西钦州市第一中学高中部(钦州市新华路北)

  

钦州市第一中学

  

202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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