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陆川县县镇综治中心招聘公告

  2021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县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我县县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空编问题,进一步推动综治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和经县委编委会批准用编, 拟通过公开招聘形式招聘县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12名。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1年陆川县公开招聘有关县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12名,其中县综治中心2名、有关镇综治中心10名(珊罗、平乐、马坡、米场、沙湖、大桥、乌石、古城等镇综治中心各1名,良田镇综治中心2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2021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县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招聘条件、要求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和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愿意在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工作认真踏实,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4.掌握电脑(智能手机)基本操作,熟练掌握Word、Excel办公软件运用,文字输入、表格制作速度较快;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8日--2003年11月8日之间出生);

  7.符合《2021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县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的所具有的岗位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须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其他性质单位的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厅(陆川县温泉镇西滨中路20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符合条件且愿意报名的考生,自行登录玉林市人社局网站(官网)找到本招聘公告附件自行下载《2021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县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填好,连同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自行到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厅报名。审核后收复印件退原件。

  2、资格审查。成立报名和资格审查组,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的岗位条件要求对考生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同意报名,不符合条件的说明清楚原因。

  3、公布入围笔试考生名单。在陆川县政府门户网站、陆川政法(公众号)公布入围笔试考生名单及笔试公告。如招聘岗位入围笔试考生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1:3比例的,经请示上级同意可按实有入围人数进行笔试。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参考广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A类)方向进行命题(归纳为1科,2个小时)。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初定在2021年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入围人选最末一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如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经同意开考笔试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查应试者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于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栏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招聘的岗位和人数按1:1比例依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岗位入围最末一名考生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入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以是否具有中员身份(有为先)、学士学位(有为先)、陆川户籍(是陆川户籍者为先)作为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办法。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笔试不足1:2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下(含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3)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的方能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玉林市人社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监督

  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待遇

  本次招聘的县镇级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实施期间,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咨询电话:0775-7236082(陆川县人社局)

  0775-7228939(陆川县委政法委)

  附件:

  1.2021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县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21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县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陆川县公开招聘有关县镇综治中心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2021年广西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笔试招聘公告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南宁市厢竹大道55号,占地面积35亩,是隶属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为一体的预防医学医疗机构。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9名,详见《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和南宁疾控微信公众号。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为: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单位公示栏。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携带《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行到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712室(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55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表贴当年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

      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5月27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5月28日至2003年5月27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5月2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对应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直接面试以1:3的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长15分钟左右,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直接考核以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入围人选,考核方式以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四)考察

      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他们的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或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单位公告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 0771-5679992

      (四)本次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陆老师 0771-5679372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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