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崇左大新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局招聘公告

  为做好大新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局各项工作,经大新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人数:1名(男女不限)

  (二)工作地点: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9号(县政府院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中员和有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和语言沟通能力,熟悉公文写作,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报名表》填写个人资料,并将身份证及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和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图片格式插入报名表后,形成WORD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聘邮箱dxxjxb@163.com(须注明“应聘工作人员”字样)。

  2、现场报名:直接到县督查考评局报名(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9号旧县委楼三楼)。

  (二)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10日(双休日只接受网上报名)

  (三)咨询电话:0771-3623966、0771-3698992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均确定为面试人选,报名者对所填内容及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五、面试安排

  报名截止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面试工作由县督查考评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职位匹配性、工作态度、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面试、体检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大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支付1500元工资后不再聘用,不满一个月的按日均算报酬;试用期内表现合格的由大新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局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或解除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大新县现行编外人员工资标准(2181元/月含四险)执行。聘用期间,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聘用人员出差补助标准与在职在编人员一致。

  八、费用来源

  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九、事项说明

  拟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造成与原单位存在纠纷或其他问题,由拟聘用人员自行负责。

  

大新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局

  

2021年3月24日

  
附件:大新县督查考评局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1广西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面谈)公告

      

    根据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就下一步面试(面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面谈)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面谈)确认

      

    请进入面试(面谈)的考生于2021年7月6日上午12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面谈),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nnhgrjc@163.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XX职位面试(面谈)(详见附件2),同时将资格复审需准备的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一并上传。

      

    (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谈)资格。

      

    放弃面试(面谈)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面谈)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1年7月6日上午12时前发送扫描件至nnhgrjc@163.com。

      

    三、资格复审准备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五)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近期5寸或6寸竖版生活照1张(全身彩色,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高、报考职位)。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4)复印件,其中2019、202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详见附件6)。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5)。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面谈)资格。

      

    四、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9日9:00。

      

    资格复审地点:南宁海关滨湖办公区(南宁市滨湖路38号)。

      

    请考生按照资格复审时间,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面谈)资格。

      

    五、面试(面谈)安排

      

    (一)时间。

      

    1.面试:2021年7月10日9:00。

      

    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报到完毕,逾期未报到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2.面谈:2021年7月10日。

      

    参加面谈的考生务必于面谈当天下午14:00前报到完毕,逾期未报到的考生将取消面谈资格。

      

    (二)报到地点。

      

    南宁海关滨湖办公区(南宁市滨湖路38号)。

      

    可乘地铁1号线在南湖地铁站下,由C2出口出站后步行615米即到。

      

    六、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签到前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并提供健康码绿码和资格复审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本单位将视情况组织来自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及具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考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复测。凡经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参加现场集中面试,另行安排。

      

    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取消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本地区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导致本单位无法如期举行面试的,将视情况另行安排。

      

    七、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单位,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面试前,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我单位将及时更新发布面试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安排和最新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南宁海关官方网站和广西人才网,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三)请广大考生在备考和往返面试地点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和相关准备。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0771-5368272、5368161;nnhgrjc@163.com(电子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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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试(面谈)名单.docx

      

    面试(面谈)确认内容.docx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x

      

    南宁海关

      

    2021年7月2日

      

    原标题: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面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sydw.gxrc.com/Sydw/ArticleDetail/95aebdb9-c288-4d42-929e-fcc26d135dce

    2021广西南宁市马山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面对社会招聘1人公告

      

    点击下载>>>

      

    马山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面对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xlsx

      

    原标题:马山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面对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介

      

    文章来源:http://msx.nanning.gov.cn/xxgk/xxgkml/jcxxgk/rsxx/zkzp/t4825962.html

    2021广西玉林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和市委编办《关于广西大容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单位使用编制的批复》(玉编办〔2021〕49 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玉林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玉林市林业产权中心(玉林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广西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两年以上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 7月13日至2003年7月13日期间出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者,报名时填写《2021年玉林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携带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1张,相关资格证书、考核计分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2021年7月 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 17:30(2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玉林市林业局办公室(玉林市玉东大道双拥路97号人防大厦9楼)。

      

    3.联系电话:0775-2822405,0775-2825650(传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在报名现场完成报名资格审查。

      

    五、考核

      

    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低于所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5倍的,全部纳入考核。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是所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5倍以上的,增加面试环节。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全封闭入闱办法,委托第三方命题,由招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的规程组织面试。面试的分值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1:3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人员名单。

      

    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计划生育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或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小组由2人以上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应查阅考核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作出考核材料并签名。考核小组应在考核材料中对考核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等次,评价等次最高者为拟聘人员;对出现同等等次人员,按以下考核计分细则计分,分数最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核人选具体计分细则如下:

      

    1.曾经从事森林资源监测、调查工作的人员每年计0.5分。

      

    2.专业技术任现职以来资格年限:取得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每满一年计3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

      

    3.对获得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县(处)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处级以上部门授予的与林业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和奖励予以加分。具体如下: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计2分;市(县)级党委、政府及市(地)级林业主管部门计4分;市(地)级党委、政府及省(部)级林业主管部门计6分;省(部)级党委、政府及国家级林业主管部门计8分;国家级计10分。同年获得的同类奖励只给级别高的荣誉加分。(荣誉称号和奖励的颁发单位必须是各级机关单位)。

      

    4.学历条件:本科学历毕业生计0.5分,硕士学历毕业生计1分,博士学历毕业生计1.5分,只能加最高学历分。

      

    5.现工作单位林业设计院等级:林业规划设计院甲级计10分,林业规划设计院乙级计8分,林业规划设计院丙级计5分,林业规划设计院丁级计2分。

      

    六、体检

      

    按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确定体检人选。如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招聘资格的,按考核排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名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报名人员,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七、公示和审批

      

    公开招聘结果由主管部门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玉林市林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报名岗位、有面试的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等。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加考核或直接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经玉林市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名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0775-2822405(玉林市林业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5-2821792(玉林市林业局机关纪委)

      

    点击下载>>>

      

    2021年玉林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xlsx

      

    2021年玉林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2021年玉林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93917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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