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兴市应急救援队伍招聘15人公告

  东兴市应急救援队伍招聘公告

  

  根据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东兴市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共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兴市应急救援大队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人员15名(含应急救援队员12名,文员3名)。具体从事消防、应急救援或辅助防火安全监督执法等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二、报名条件

  (一)东兴市应急救援队员岗位(12人)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7年6月24日至2004年6月24日期间出生)的公民,本市城镇户籍或所有土地完全被征用的农民,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特殊工种证书或熟悉车辆驾驶人员优先。

  3.视力要求左右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矫正视力1.0以上,身高不低于162cm,能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及野外救援的身体素质,身体和心理健康,无残疾、无色盲、无各类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和隐性疾病。(具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城镇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及已办理退休的人员除外)均处于失业状态,因就业困难无1人就业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3)城镇登记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在人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4)被征地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二)东兴市应急救援文职人员岗位1(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1人)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7年6月24日至2004年6月24日期间出生)的公民,本市城镇户籍或所有土地完全被征用的农民,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城镇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及已办理退休的人员除外)均处于失业状态,因就业困难无1人就业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3)城镇登记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在人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4)被征地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三)东兴市应急救援文职人员岗位2(法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2人)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7年6月24日至2004年6月24日期间出生)的公民,本市城镇户籍或所有土地完全被征用的农民,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城镇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及已办理退休的人员除外)均处于失业状态,因就业困难无1人就业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3)城镇登记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在人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4)被征地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不能聘用的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及聘用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至7月18日期间,法定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东兴市应急管理局(高兴大道15号,政务中心9楼903室)。

  3.报名要求: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页及申请人页面复印)、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另报名相关岗位的人员提供(复员退伍军人需持退役证进行报名;司勤人员需持驾驶证报名;其他应聘人员有相关技能证书的,报名时一并提供)。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之一材料。(1)城镇低保家庭人员,提供城镇低保证明;(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人社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证明;(3)城镇登记长期失业人员,提供人社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并注明长期失业人员;(4)被征地失地人员,提供被征地证明,并注明:所有土地完全被征用。

  (二)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体能考试和面试,岗位一需进行体能考试和面试,岗位二、岗位三需进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体能考试。体能考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体能考试内容和成绩评定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1年)》执行。个能考试成绩评定按照各项目评分标准分别评定分数,取四项总分的平均分作为个能考试得分。

  考试者须严格遵守体能考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考试。在参加体能考试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考试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体能考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考试的,视为放弃体能考试,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辨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各岗位考核科目总成绩排序依次拟录用各个岗位人员,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统一组织进行。

  对因体检和政审出现问题造员空缺的,依照招聘对象面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需服从安排到消防救援站从事森林消防和城市消防等工作,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

  四、薪酬及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正式聘用后参照合同制消防员待遇,工资约5000元/月(含五险)。

  (二)每年购买相应的保险、配备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所需防护装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均在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报名人员随时关注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畅通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用预留联系方式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疫情防控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进入报名和考核场地前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兴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联系电话:东兴市应急管理局0770-6292233。

  

东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附件:岗位计划表(1).doc

  

广西东兴市应急救援队伍招聘公告

  东兴市应急救援队伍招聘公告(第二批)

  

  

根据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东兴市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应急救援队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兴市应急救援大队专职人员8名,具体从事消防、应急救援等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7年8月30日至2004年8月30日期间出生)的公民,本市户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特殊工种证书或熟悉车辆驾驶人员优先。

  

3.视力要求左右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矫正视力1.0以上,身高不低于162cm,能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及野外救援的身体素质,身体和心理健康,无残疾、无色盲、无各类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和隐性疾病。(具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所谓零就业家庭就是指:城镇同一居民户口内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及已办理退休的人员除外),因就业困难无1人就业或1年内家庭成员从事有收入的劳动活动时间合计不足3个月(含3个月)的家庭称为零就业家庭;②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人员;③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例如东兴市被征收过土地并签署拆迁安置协议的征地农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不能聘用的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及录用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9月5日期间,法定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东兴市应急管理局(高兴大道15号,政务中心9楼903室)。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复员退伍军人需持退役证进行报名;司勤人员需持驾驶证报名;其他应聘人员有相关技能证书的,报名时一并提供)。

  

(二)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体能考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 体能考试。体能考试项目为: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体能考试内容和成绩评定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1年)》执行。个能考试成绩评定按照各项目评分标准分别评定分数,取三项总分的平均分作为个能考试得分。

  

考试者须严格遵守体能考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考试。在参加体能考试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考试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体能考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考试的,视为放弃体能考试,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辨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体能考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依次拟录用人员,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人员均可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统一组织进行。

  

对因体检和政审出现问题造员空缺的,依照招聘对象面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

  

四、薪酬及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正式聘用后参照合同制消防员待遇。

  

(二)每年购买相应的保险、配备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所需防护装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均在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报名人员随时关注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畅通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用预留联系方式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疫情防控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进入报名和考核场地前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兴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联系电话:东兴市应急管理局0770-6292233。

  

东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30日

  

广西东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东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如下: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8月26日

  2.报名方式: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传真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东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根据所报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2)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在规定时间内,投递简介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后退还本人),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满前,经单位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四、薪酬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资政策规定享受相应职称资格的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五、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770-7683358 联系人:张成彬

  电子邮箱:dxfy003@163.com

  邮寄地址:广西东兴市兴东路253号东兴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505室)(邮编:538100)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东兴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东兴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8月15日

  附件:东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广西东兴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辅警24人

  

东兴市公安局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防城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东兴市公安局决定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24人,其中男20人,女4人,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28日至2005年8月28日期间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保密意识、安全意识、服从意识、身心健康;

  5.防城港市各级公安机关在职警务辅助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公安局(分局)出具并盖章的准予报考证明材料;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现役军人;

  11.在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12.曾在防城港市各级公安机关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辞职未满2年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原则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9月8日,报名地点:东兴市高兴大道33号(东兴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三楼319室),联系电话:0770-2066319。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广西东兴、东兴警方发布的招聘公告自行下载附件2《东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进行填写,填写后打印成纸质版并签字捺印。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认证。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初审

  由东兴市公安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

  五、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于9月,地点在东兴市公安局一楼礼堂,具体时间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而定。

  2.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总分100分,50分(含)以上合格。

  3.笔试注意事项: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视工作安排而定。

  (三)成绩运用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如招聘期间辅警岗位出现缺额或者新增员额,东兴市公安局可按照考试成绩从符合缺额岗位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直接补录。

  (四)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初步定在东兴市体育场,具体时间、地点视工作安排而定。

  2.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并当场签订体测承诺书;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3.体能测评标准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和标准,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具体测评规则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的测试次数为1次。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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