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对外招聘简章

  共青团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对外公开招聘外聘人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工作,我委根据自身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2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大专以上学历;

  (二)25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三)有共青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习能力和分析能力,工作细致负责,具有较强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的;

  三、岗位职责

  办公室行政辅助人员2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日至9月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我委电子邮箱,邮箱地址:nnqxtw@163.com 。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2)考生简历1份;

  (3)《共青团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需含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考试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我委将根据报名提交的材料,择优筛选人员进入考试(含计试、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

  2、考试内容:计算机应用、团务知识、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考生个人的相关情况等。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在南宁市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四)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城区党委、政府审批,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共青团青秀区委员会工作。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 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由共青团青秀区委员会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一)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委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共青团青秀区委。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771-5826550,电子邮箱:nnqxtw@163.com。

  

共青团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

  

  附件: 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员启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启事

  为改善我院人员队伍结构,推进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发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处理本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外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市属五县一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培训工作;组织宣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说明

  员1名。

  员职责:1、配合仲裁员开庭、负责庭审记录;2、协助仲裁员接收送达文书和校对文书;3、录入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4、在立案窗口从事接待员工作,接收并初审材料,接受立案咨询和其他事务咨询。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或治安处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能吃苦耐劳;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自愿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员工作一年以上;

  (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输入及文档编辑技能,具有一定文字组织能力和听力理解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如业务能力强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22日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把以下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1.报名表(表上需粘贴电子照片);2.扫描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以及相关材料原件。邮箱地址:nnldzyzcy@126.com。

  (二)确定测试名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后,我院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测试。应聘人员务必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与实际不符者,取消测试资格。

  (三)应聘测试及面试

  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技能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测试应聘者计算机操作及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合格者,我院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院领导与应聘者面对面沟通交流,增进双方了解,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

  根据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和面试谈话情况,综合考虑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并征求应聘者意愿,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入职体检。

  (五)签约

  我院与体检合格者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根据南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有关规定,聘用制员月工资为3077元(含社会保险费、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部分)。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覃赞清 电话:5679471)

  附件: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招聘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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