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度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在编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主管的正处级差额管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下设综合办公室、业务科、自然资源产品检验科、国土空间产品检验科、计量检定科、地图技术审查科等六大科室。承担全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控制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区测绘仪器检定、校准工作;承担全区地图技术审查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非在编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公告栏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1)《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书;(3)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有意者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报名表、证件、证书彩色扫描JPEG格式;本人证件照JPEG格式)压缩打包发至我中心邮箱:GXSMPIS@sohu.com,文件名统一格式:姓名+时间,如:张三20211108。并将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2寸证件照2张(背面写清姓名,报名岗位),于2021年11月19日前邮寄至我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冬花路21号1号楼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数据服务基地11楼,联系人:苏丽娜,18577080730。)快递材料到达日期以我中心签收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招聘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及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我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根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三)面试

  1.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达不到比例,则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降低比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综合办公室电话通知本人持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地点集中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时间:11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短信告知考试成绩,由我中心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与考察、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

  2.考察主要了解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人事档案、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3.体检由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公告栏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入职等手续。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其他

  (一)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冬花路21号自然资源厅数据服务基地11楼,邮编:530020。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综合办公室,苏丽娜,0771-5606402。

  (三)有关本次招聘报名政策方面的问题,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拨打0771-5606402办公电话,向我中心咨询。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岗位序号

  

  用于岗位

  

  招聘名额(名)

  

  学历、职称

  

  岗位条件

  

  招聘方式

  

  1

  

  财务岗

  

  1

  

  全日制大学本科

  以上

  

  1.可靠、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细致、踏实肯干、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进取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2.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

  3.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会计初级以上职称;

  (2)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面试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2021年11月8日

  

2021年广西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笔试招聘公告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南宁市厢竹大道55号,占地面积35亩,是隶属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为一体的预防医学医疗机构。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9名,详见《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和南宁疾控微信公众号。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为: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单位公示栏。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携带《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行到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712室(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55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表贴当年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

  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5月27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5月28日至2003年5月27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5月2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对应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直接面试以1:3的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长15分钟左右,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直接考核以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入围人选,考核方式以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四)考察

  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他们的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或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单位公告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 0771-5679992

  (四)本次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陆老师 0771-5679372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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