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参加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2届毕业生夏季校园双选会招聘91人公告
象州县参加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2届毕业生夏季校园双选会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43号)、《关于允许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高校本科毕业生的情况的批复》(来人才复〔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象州县将组织参加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2届毕业生夏季校园双选会,通过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高中、乡镇中小学教师67人;通过笔试+面试方式招聘县城中学教师24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0日至2004年5月20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具体职条件以《象州县2022年以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县城高中、乡镇中学幼儿园)》、《象州县2022年以笔试+面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县城中学)》为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说明
1.根据《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县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
2.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3.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5月20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5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和、,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2022年5月20日9:00至5月20日12: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双选会现场展位(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
发布公告之日起,报考人员可到来宾人才网下载考生报名表填写。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和、、考生报名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的毕业证、、的,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的,可以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国外、境外的学历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二)报名资格审查(2022年5月20日9:00至5月20日12:0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招聘单位须在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审查结果查询。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直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
三、笔试
(一)笔试人选的确定
县城中学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笔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笔试。
(二)笔试内容形式
笔试采取编写教案的方式进行。
(三)笔试的组织管理
笔试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笔试考务工作由象州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四)笔试的地点和时间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0日12:20-12:50。
笔试地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具体教室现场确定)。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作为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一项内容,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直接面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内容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取试讲面试方式。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考务工作由象州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面试考官由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委派考官7人组成。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
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地点和时间
面试时间:2022年5月20日13:00分开始。
面试地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具体教室现场确定)。
(五)面试形式及选用的教材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教材是象州县现用教科书,教材和备课用纸、笔由象州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统一提供。试教教材最终以现场提供为准。试讲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总分100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当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七)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五、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考核人员。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体检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疫情防控。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来宾人才网等相关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
(五)凡涉及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象州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会同相关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研究,报象州县委员会、象州县人民政府决定。
咨询电话:
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党工委综合股:0772—4361510
监督电话:0772—4364061
附件1.象州县2022年以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县城高中、乡镇中学幼儿园).xlsx
附件2.象州县2022年以笔试+面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县城中学).xls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16日
广西来宾市忻城县委部招聘简章
忻城县委部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忻城县委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一般工作人员2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可放宽至40岁,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四)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同等条件,具有职业证书者优先聘用。
(六)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调配和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9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地点:忻城县委部办公室(县府2楼)。
(四)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
(五)联系人:蓝主任联系方式:0772-5512010
五、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聘用岗位的匹配性等相关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待遇
招聘人员待遇: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一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出差按规定补助。
本简章由忻城县委部负责解释。
忻城县委部
2022年8月30日
广西来宾市委部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委部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统一战线综合协调中心是来宾市委部所属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公开商调1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商调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统一战线综合协调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六级及以下职员)。
二、商调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职位要求的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其中调入专业技术岗位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经济、或统计、或会计、或档案、或思想工作、或新闻、或法律、或管理系列的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5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达不到当地干部调出的服务年限要求,不能正常调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商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任职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2年12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商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18:00止。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委部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可编辑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各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扫描件、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各1份。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将以上材料打包并将打包文件命名为XXX商调材料,发送到来宾市委部办公室邮箱(lbstyzx@126.com)。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委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反馈给报名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商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必须确保其商调资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商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来宾市委部组织进行集中面试,择优确定拟调人选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来宾市委部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五)确定拟商调人选
来宾市委部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拟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本次公开商调工作由来宾市委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委部办公室联系。联系人:何睿祖,联系电话:0772—4278099,0772—4278095。
附件:来宾市委部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2.12.15.docx
来宾市委部
2022年12月15日
广西来宾市应急管理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后勤公告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后勤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二层事业单位后勤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后勤1名(新人新办法)。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思想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精神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水利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具体专业参照2022年广西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0日--2005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七)该岗位需参与应急值班值守,深入一线参与突发事故处置救援。同等条件下,具有党政机关工作经验,掌握现公软件技能,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的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采用网上报名、传真、邮寄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7日17:00止。报名材料包括《来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后勤聘用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书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及6寸全身生活彩照1张。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yjrsxck@163.com,电话:0772-4278390,传真:0772-4275116。邮寄地点:来宾市应急管理局人事教育与宣传科(来宾市兴宾区政和路北82号)。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收到材料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名人员。
(三)面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增加面谈环节,按照面谈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不超过30人的,按实有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进入面试。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四)考核、体检
1.考核。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2.体检。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需在公务员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费原则上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局党委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来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其岗位职责的,解除其聘用合同。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应急管理局人事教育与宣传科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宗美、罗欢,联系电话:0772-4278390。
附件:来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后勤聘用报名表23.1.10.doc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