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出版社招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
广西民族出版社2020年招聘启事
广西民族出版社成立于1957年,是以出版民族文字和民族文化图书、民族教育图书(包括各级各类学校教材教辅)为主的出版社,是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自成立以来,坚持党的出版方针,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共出版各类壮文图书近6000种,多文种民族文化、教育图书1万多种,发行量2亿多册,获国家级、省部级以上图书奖300多种,综合实力跃居全国民族出版社的前列,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民族出版社之一。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图书编校人员4名,合同制编外聘用。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热爱党的民族出版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汉语言文学、英语、生物专业。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25岁以下。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5-24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材料及方式
1.报名材料:(1)《广西民族出版社2020年招聘报名表》《广西民族出版社2020年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下载填写);(2)个人身份证、学历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件信箱:rlzyb211@163.com。
四、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提交不可更改且不退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符合招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的,经筛选、审核,择优进行面试、考察、体检、聘用。
2.应聘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未及时回复确认或未能按时参加招聘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3.广西民族出版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3号,邮政编码:530028;联系人:韦玖贤、赖军萍、陈萍;联系电话:0771-5523219、5523211、5505433。
附件:
广西民族出版社
2020年10月15日
广西民族出版社2023年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人
为加强广西民族出版社出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广西民族出版社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民族出版社成立于1957年,是以出版民族文字和民族文化图书、教育图书(含各级各类教材教辅)为主的综合性出版社,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直属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66年来,广西民族出版社坚持党的出版方针,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出版了大量的民族文字和民族文化图书,为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广西的文化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资格审查详见《广西民族出版社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考人员资格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质、思想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热爱民族出版事业,愿意从事编辑出版、行政管理、新媒体运营等工作;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7.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工作经历、职称取得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公告首日为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7.现役军人;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规定要求回避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2023年9月18日至9月26日发布招聘公告。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mzw.gxzf.gov.cn)、广西民族出版社网站(http://www.gxmzbook.com)公开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广西民族出版社网站公开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9月26日(含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3号广西民族出版社办公楼七楼第二会议室。联系电话:0771-5523211,0771-5505433。
3.报名方式:采取在广西民族出版社现场报名并递交报考材料的方式报名,不接受网上、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4.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民族出版社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广西民族出版社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各一式两份(网上下载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材料的电子版现场拷贝;
(2)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原件查验后交回报考者,材料的电子版现场拷贝;
(3)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的)同意参加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附件4,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4)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目前所在单位或原在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附件5,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与原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等。
(5)报考岗位要求面貌为中员(含预备党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现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附件6,一式两份,需加盖党支部公章)。
(6)2张近期彩底免冠小二寸正面照片及电子照片。
5.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2023年9月28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广西民族出版社网站上发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准考证发放事宜。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根据公告时间要求凭身份证原件到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3号广西民族出版社9楼902室领取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阶段。
(三)笔试
闭卷考试,采取100分制评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实际运用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广西民族出版社网站上进行公布。
报考人员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经报请主管部门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核准后决定是否开考、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2.面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形式。笔试成绩公布后,工作人员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接到通知的考生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到达现场,由工作人员现场核验材料。凡发现进入面试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进入面试。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面试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及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广西民族出版社网站上发布。面试采取100分制评分。如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次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否则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个人总成绩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广西民族出版社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岗位序号
| 用人
单位
| 岗位
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类别等级
| 专业
| 学历学位或职称条件
| 年龄
|
面貌
| 其他条件
| 考试
方式
| 用人方式
| 备注
|
1
| 广西民族出版社
| 综合管理岗位
| 1
| 管理九级及以下
| 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财政学类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或
中级及以上职称(出版系列)
|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2.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出版系列),且符合专业条件的报考人。 广西民族出版社2023年招聘人员
报考人员资格(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质、思想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热爱民族出版事业,愿意从事编辑出版、行政管理、新媒体运营等工作;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7.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工作经历、职称取得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公告首日为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7.现役军人;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规定要求回避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招聘程序(一)考生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9月26日(含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3号广西民族出版社办公楼七楼第二会议室。联系电话:0771-5523211,0771-5505433。 3.报名方式:采取在广西民族出版社现场报名并递交报考材料的方式报名,不接受网上、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4.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民族出版社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广西民族出版社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各一式两份(网上下载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材料的电子版现场拷贝; (2)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原件查验后交回报考者,材料的电子版现场拷贝; (3)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的)同意参加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附件4,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4)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目前所在单位或原在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附件5,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与原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等。 (5)报考岗位要求面貌为中员(含预备党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现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附件6,一式两份,需加盖党支部公章)。 (6)2张近期彩底免冠小二寸正面照片及电子照片。 5.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2023年9月28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广西民族出版社网站上发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准考证发放事宜。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根据公告时间要求凭身份证原件到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3号广西民族出版社9楼902室领取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阶段。 (三)笔试 闭卷考试,采取100分制评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实际运用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广西民族出版社网站上进行公布。 报考人员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经报请主管部门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核准后决定是否开考、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2.面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形式。笔试成绩公布后,工作人员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接到通知的考生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到达现场,由工作人员现场核验材料。凡发现进入面试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进入面试。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面试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及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广西民族出版社网站上发布。面试采取100分制评分。如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次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否则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个人总成绩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核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如总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 考核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与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着重对报考人员在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