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公告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学校始建于1956年,原名南宁水利学校。1970年,更名为广西水电学校。2002年,升格为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优秀单位、广西示范性高职院校、水利部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水利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占地总面积约1100.13亩,分为长堽、里建两个校区,建筑总面积383760平方米。学校设有10个二级学院,开设56个专科专业、5个联办本科专业,覆盖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群、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群、智能制造专业群、现代信息技术专业群等八大专业群,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建有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3个自治区级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42个校内理实一体化教学场所、生产性实训基地、308个岗位实习基地,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打造了专业实践平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高层次人才10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见本公告附件1,《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岗位信息表》)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中有年龄要求的,计算节点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5.曾在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引进政策

  (一)经考核符合学校引进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引进费(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具体如下:

  

  人才类别

  

  人才条件

  

  待遇

  

  岗位条件

  

  学科类别

  

  编制

  

  安家费(税前)

  

  科研启动经费

  

  领军人才

  

  博士,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自治区级高层次人才称号、曾获世界技能大赛第二名(或银奖)及以上名次、曾做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世界技能大赛第二名(或银奖)及以上名次、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

  

  不限

  

  实名编

  

  60-80万元

  

  50万元

  

  专业人才

  

  博士+正高

  

  不限

  

  实名编

  

  50-60万元

  

  30万元

  

  骨干人才

  

  博士

  

  工科

  

  实名编

  

  40-50万元

  

  20万元

  

  

  实名编

  

  30-40万元

  

  15万元

  

  (二)对尚未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可享受3年过渡期校内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绩效工资待遇。

  (三)高层次引进人才入职后,可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建立相应工作室,给予经费支持。

  (四)高层次引进人才入职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解决其配偶工作,并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五)符合广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准购条件,可以申请购买我校危旧房改住房1套。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邮件主题按“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2023年公招高层次人才(博士)”格式命名。例如:01 +专业教师1+张三+2023年公招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sdxyrczp@163.com(其他邮箱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可随时报名应聘)。

  2.报名材料及要求

  (1)《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处”请手写签名后扫描,交扫描件)。

  (2)《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交Excel表格)

  (3)近期免冠电子寸照(命名格式:岗位代码+姓名)

  (4)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支撑材料(见附件4,请将各类证件、证书及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的支撑材料扫描件按要求粘贴在指定位置,转换文档格式交PDF)

  以上4个独立文档打包压缩后命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2023年公招高层次人才(博士)”,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本招聘公告的一个岗位。出现同一人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代码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学校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名单。

  2.报名材料的原件审验安排在考核当天进行,请应聘人员按要求携带以上扫描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审验(见考核公告)。原件验证后返还应聘者。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具体考核形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在考核中发现应聘人员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以及应聘者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对证件不齐或不按时报到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www.gxsdxy.cn)“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反其他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联系方式:0771-2085100,电子邮箱:gh@gxsdxy.cn。

  本次公开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谢老师、杨老师,0771-2085104。

  附件:1.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岗位信息表.xlsx

  2.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登记表.docx

  3.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基本信息表.xls

  4.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支撑材料目录.docx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4月25 日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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