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招聘优秀教师31人公告

  2020年南宁市兴宁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提升学校品质,2020年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若干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兴宁区以外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年龄45岁及以下。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南宁市城区之间引进的可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限),相应学科,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符合南宁市市内市外调动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其他规定不得报考人员。

  
二、招聘岗位

  
序号招聘岗位人数

  
1南宁市兴宁区第二初级中学初中语文教师2

  
2南宁市兴宁区第二初级中学初中数学教师5

  
3南宁市兴宁区第二初级中学初中英语教师2

  
4南宁市兴宁区第二初级中学初中物理教师2

  
5南宁市人民路东段小学小学心理教师1

  
6南宁市朝阳路小学小学语文教师1

  
7南宁市兴宁区虎邱小学小学数学教师1

  
8南宁市燕子岭小学小学语文教师2

  
9南宁市中兴小学小学语文教师1

  
10南宁市兴桂路小学小学语文教师1

  
11南宁市那考河小学小学语文教师3

  
12南宁市那考河小学小学数学教师4

  
13南宁市那考河小学小学信息技术教师1

  
14南宁市那考河小学小学体育教师1

  
15南宁市那考河小学小学美术教师1

  
16南宁市兴宁区第一幼儿园幼儿园幼儿教师1

  
17南宁市兴宁区第二幼儿园幼儿园幼儿教师2

  
三、报名方式及其他事宜

  
1.咨询电话0771-3290742,有意向者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xnqrsg2015@126.com,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根据报名情况,通过面试择优选拔,依次按照程序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3.本简章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在编教师报名表》可到兴宁区政务信息网下载。

  
四、聘用待遇

  
执行国家在职在编教师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聘用岗位按学校实际设岗情况聘用。

  
附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在编教师报名表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0年7月8日

  

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公告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男性司法若干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司法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职业技能;

  (三)符合司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年龄、身体等条件。

  聘用司法主要从事与审判相关的警务保障工作,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2.年龄在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复原、转业军人文凭放宽至高中学历;

  5. 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持有B1以上(含B1)驾驶执照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

  6.在同等条件下,人民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中员、高学历、或具有其他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择聘;

  7.具备招聘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一)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南宁市财政支付,按南宁市委编办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计发基数和计发比例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42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通过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本次招聘不接受邮寄及网上投递简历。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217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679121。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须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表(附照片);

  (2)自荐书;

  (3)身份证;

  (4)户口本;

  (5)学历书;

  (6)驾驶证;

  (7)其他证件、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体能考核

  面试考察应聘人员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体能考核: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四)体检

  根据个人表现综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六)公示

  综合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广西法院内外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本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七)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中院党组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审批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日

  附件: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司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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