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招聘22人公告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
岗位一:吴圩派出所协警(7名)
岗位职责:
协助派出所民警完成各项任务,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任职资格: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遵守纪律,未受过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服从安排;
4.30周岁及以下;
5.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学历;
6.适合男性;
7.警校毕业生及退伍军人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工资待遇:约3500元/月(含社保个人部分)
岗位二:刑侦二大队协警(7名)
岗位职责:
协助派出所民警完成各项任务,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任职资格: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遵守纪律,未受过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服从安排;
4.30周岁及以下;
5.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学历;
6.适合男性;
7.警校毕业生及退伍军人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工资待遇:约3500元/月(含社保个人部分)
岗位三:特勤大队协警(8名)
岗位职责:
配合城区政府、辖区公安机关开展巡逻防范、备勤待命等工作;参与南宁市、经开区各类重大活动的安保任务;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维护辖区治安稳定。
任职资格: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遵守纪律,未受过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服从安排;
4.35周岁及以下;
5.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学历;
6.适合男性;
7.警校毕业生及退伍军人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工资待遇:约3500元/月(含社保个人部分)
报名方式:岗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接收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填写《报名信息表》发至邮箱,表格作为附件发布在本公告页面下,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调整为两页,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报名,邮件标题需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专业(请选择其中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投递简历,如其中任意两家公司同时接收到同一人员简历,或是不按要求填写邮件标题、报名表的,取消报名资格)。
1、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邮箱:zhaopin@gxjlrc.com咨询电话:0771-3199649
2、广西前之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邮箱:zhaopinbu@qjrl.com.cn咨询电话:0771-6791383
3、南宁万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邮箱:wanfangwuye@sina.cn咨询电话:0771-4979371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7月17日
经开区和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岗位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附件:报名信息表.doc
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招聘公告
南宁市武鸣区委部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合同聘用制)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3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7日至1992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含大专)毕业,不限专业。
(五)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吐字清晰,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六)熟悉word或wps和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地点
(一)工资待遇。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管理按南宁市武鸣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工资按岗位分类实行统一标准:技术行政辅助岗位工资2353元/月·人(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保五险部分),合同期限按年度签订(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续签合同,不合格则终止合同)。
(二)工作时间。按行政班时间。
(三)工作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武鸣区城厢镇建设街260号)。
三、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报名方式
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好后发送至南宁市武鸣区委部邮箱wmtzb@163.com,经过初步审核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五、面试需提供材料
面试入围人选于面试当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参加面试。
六、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武鸣区城厢镇建设街260号2号办公楼3楼)。
(三)面试内容:考核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常用办公软件操作能力等。
咨询电话:0771-6222246,18176851227。
南宁市武鸣区委部
2022年12月27日
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招聘公告
武鸣区委部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合同聘用制)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8日至2001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含大专)毕业,不限专业。
(五)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吐字清晰,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六)熟悉word或wps和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地点
(一)工资待遇。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管理按南宁市武鸣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工资按岗位分类实行统一标准:技术行政辅助岗位工资2353元/月·人(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保五险部分),合同期限按年度签订(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续签合同,不合格则终止合同)。
(二)工作时间。按行政班时间。
(三)工作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武鸣区城厢镇建设街260号)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7日。
四、报名方式
将个人简历填写好后发至南宁市武鸣区委部邮箱wmtzb@163.com,经过初步审核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五、面试需提供材料
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1张,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直接送达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武鸣区城厢镇建设街260号)。
六、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武鸣区城厢镇建设街260号)
(三)面试内容:考核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办公软件操作能力等。
咨询电话:18176851227,0771—6222246
南宁市武鸣区委部
2021年9月30日
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公告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男性司法若干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司法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职业技能;
(三)符合司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年龄、身体等条件。
聘用司法主要从事与审判相关的警务保障工作,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2.年龄在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复原、转业军人文凭放宽至高中学历;
5. 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持有B1以上(含B1)驾驶执照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
6.在同等条件下,人民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中员、高学历、或具有其他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择聘;
7.具备招聘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一)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南宁市财政支付,按南宁市委编办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计发基数和计发比例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42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通过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本次招聘不接受邮寄及网上投递简历。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217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679121。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须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表(附照片);
(2)自荐书;
(3)身份证;
(4)户口本;
(5)学历书;
(6)驾驶证;
(7)其他证件、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体能考核
面试考察应聘人员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体能考核: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四)体检
根据个人表现综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六)公示
综合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广西法院内外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本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七)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中院党组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审批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