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辅导员招聘6人公告

  

2020年辅导员公开招聘(面向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我校校内招聘优秀本科毕业生6名作为学生辅导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月23日-2020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报名条件

   (1)我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时能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

   (2)中员(含预备党员);

   (3)在校本科学习期间曾担任过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含班级班长、团支书,党支部、,校、院学生组织的部长及以上职务,校级学生社团会长,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团队主要负责人)。并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共青团)干部或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4)综合素质高,成绩优异,大学期间个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各类助学金)。

   三、资格审查

   考试当天考前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

   四、待遇

   给予学校人事代理制人员待遇,具体可联系学校人事处咨询。

   五、报名方式

   发送个人简历及应聘登记表(应聘登记表见附件,作为重要应聘材料,需认真并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至招聘邮箱:zhaopin guat.edu.cn,邮件标题需注明:姓名+应聘2020年辅导员(本校)+桂航+所学专业。例如:张三+应聘2020年辅导员(本校)+桂航+××专业。未发送登记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六、考试考核办法

   考试考核拟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按笔试成绩排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需求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如因报名人数不足导致符合资格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则延长报名时间,经延长报名后,仍然不足的,根据符合报名资格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核减招聘名额;因笔试缺考导致面试人员不够3:1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根据3:1的比例核减招聘名额,并在面试前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名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者签名确认,并在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通过邮件或校内通知公布全部考生的成绩及排名。

   七、其他事宜

   (1)拟录用人员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

   (2)因个人放弃、取消资格、体检不合格等情况的,可按总成绩顺位递补至第9名。

   (3)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具体考试考核时间及考试考核相关事宜将另行公告,请各位应聘人员于2月20日前后关注个人邮箱或校内通知。

   (4)联系电话0773-2289224,2289228。

2020年广西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招聘15人简章

  

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简章

   根据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教育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数共计15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岗位计划表》,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根据经开区管委会审定的工资待遇核发。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合格学历、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岗位计划表》)。

   7.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格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1月15日为计算基数(如:50周岁及以下,为1970年1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被开除学籍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人员。

   7.有国家助学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8.已被聘为经开区编外聘用教职工的在岗人员。

   9.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各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岗位计划表》(登录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nnda.gov.cn/下载),连同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原始学历和后学历)证书、学位(原始学位和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方式

   由各招聘单位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学历、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及教育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及其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其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四、面试

   (一)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参加面试,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现场备课、试讲方式或现场备课试讲、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二)报考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分数较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调剂

   面试结束后,对无人报考或开考后无合适人选的空缺岗位,可视情况将同意调剂的考生调整到专业对口的空缺岗位。

   六、体检

   (一)根据面试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二)参加体检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三)教师岗体检标准参照认定体检标准;非教师岗体检标准参照入职常规体检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或事业单位及有关规定执行。全部体检项目都完成且所有项目都合格的才视为体检合格。

   (四)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不能列为聘用人员。

   (六)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开区管委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由经开区文体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要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3.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人事、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和劳动人事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九、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费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950207;

   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咨询电话:0771-4518838;

   经开区文体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4950507。

2020年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招聘辅警33人简章

  

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人数

  
此次公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人,其中包括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热爱工作;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段要求见各职位);

  
(四)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

  
(五)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保密意识、安全意识、服从意识、身心健康;

  
(六)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此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男性身高须在165cm(含)以上,女性身高须在158cm(含)以上;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5.本人家庭成员其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家庭成员其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或者普通高等学校;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身份性质是公安机关警务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带领下开展工作,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表现优秀者可以考虑续聘。

  
(二)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基本工资35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五险缴纳部分),视岗位情况进行岗位津贴设定。

  
2.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含五险,2800元/月,试用期结束双方确认后签约。

  
3.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待遇。

  
五、招聘程序

  
招聘发布公告、接收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考察、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30日。报名咨询电话:0770-2291116,联系人:韦警官、张警官。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建政路15号(港口分局办公大楼410室)。

  
(二)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自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驾照、相关技能证书、《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附件2)等相关证明(需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标准彩照两张到防城港市港口区渔州坪建政路15号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政工室410、411现场报名。联系人韦警官,电话0770-2291116。

  
2.邮寄报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驾照、相关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附件2)原件邮寄到上述地址,相关证书原件于面试前核验。

  
3.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驾照、相关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或扫描件压缩包发至港口分局邮箱gkfj2008@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辅警材料)。

  
目前已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位置,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不能用新、旧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关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四)资格审查

  
由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政工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资格初审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然后由报考部门进行审批,并在《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五)体检与政审考察

  
1.由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负责,政审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或者存在不适宜报考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不予报名或者录用。

  
2.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合格的人选,从体检与政审等方面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中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六)试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进行考核。

  
(七)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七、笔试

  
笔试根据报考岗位的不同参加相对应的笔试考试。

  
笔试时间:待定,以具体通知为准。

  
笔试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建政路15号,港口分局三楼。

  
八、面试

  
面试根据报考岗位加相对应的考试。

  
面试时间:待定,以具体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建政路15号,港口分局四楼

  
面试考察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取平均值的方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面试合格。面试合格与否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当天结束公布。

  
以上招聘程序细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并通过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公众微信号(港口警事)统一公布。

  
九、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测评时间待定,测评地点定于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69号(市公安局球场)。

  
(二)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体能测评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凡是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必须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擦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测评及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守则》成绩执行标准,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体能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

  
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二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评的情况当天公布。

  
十、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员。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人员中依次替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十一、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在港口警事微信号、防城港市港口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落实清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港口分局可以根据职位空缺,对候录库中人员进行重新面试从而确定更适宜空缺职位人员并予以补录。

  
(二)对初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资待遇根据实际工作岗位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督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附件1.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doc

  

2020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招聘教师(控制数)830人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关于印发来宾市2018-2020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来办发〔2018〕81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8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控制数,下同)共830名,各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17日期间出生),乡镇学校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7日以后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专业大类参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六)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涉及教师相应职业资格的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八)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兴宾区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含控制数、特岗教师)、2020年已通过公示拟聘用的教师(含控制数、特岗教师);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8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使用网络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来宾市兴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打印报名登记表。本次考试报名、考试不收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11:30至2020年8月23日17:00。报考者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含居民来往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下同)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0年8月17日11:30至2020年8月24日17:00。

1.资格审查事项。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单位须在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当日起2日内,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审查结果查询。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打印报名登记表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届时在来宾人才网上公布。

2.打印时间:2020年8月25日8:30至8月28日17:00。由考生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打印如遇问题,请与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联系。《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现场编写教案方式进行,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城区学校岗位需笔试;乡镇学校岗位原则上免笔试,但乡镇学校通过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需增设笔试筛选程序,笔试方式与城区学校岗位笔试方式相同。笔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上午10:00-11:00,地点设在来宾市城南小学。笔试时须携带笔、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2020年9月16日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乡镇学校岗位:通过报名人数不超过1:3比例的岗位考生即确定为面试人选;通过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城区学校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无人合格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适时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增补面试人选,按公布实有人选组织面试。

2.面试内容形式。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试讲课题为兴宾区学校现使用的教材。幼儿园教师岗位增加个人五项技能展示、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教师岗位增加现场模拟操作环节。

3.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兴宾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兴宾区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兴宾区人社局和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和外单位专家共7人组成。面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适时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6.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7.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笔试岗位(城区学校岗位和增加笔试筛选程序的乡镇学校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四、考核和体检

(一)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相同岗位出现两人以上总成绩并列时,则确定面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同时并列时,则通过再次面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一是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二是对应聘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三)体检。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将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顺延递补拟聘用人员。

五、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和兴宾区人社局审核,报来宾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不可超过 12 个月;受聘人员为再次就业的,试用期不可超过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参考笔试、面试的考生,当天须签个人健康承诺书,经现场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合格方能进入考点,考点内保持适当社交距离,进入试场后要求全程戴口罩。

(二)全面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落实审查人员负责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环节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四)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建立诚信档案。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在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三)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当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2020年8月22日至8月23日17:00)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也可能因为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的情况。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或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本方案由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4228091、4228092;

来宾市兴宾区人社局事业股:0772-4220086;

监督电话:0772-4228081

附件: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xls

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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