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市德保县都安乡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岗位人员公告

  德保县都安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都安乡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招聘岗位

  都安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政府编外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觉悟高,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奉献精神,团队合作意识强,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二)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符合工作岗位要求,服从安排和管理;

  (三)男女不限,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35周岁,掌握基本电脑知识,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者且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已经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岗编外人员。

  四、报名方式、时间

  (一)现场报名方式

  2023年3月2日-3月6日,在德保县都安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地址:德保县都安乡都安街58号)接受现场报名(相关要求: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及复印件、都安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

  (二)电子邮箱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下载《都安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好连同扫描后的现场报名所需应聘材料、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注明“应聘材料”后,发至邮箱:daxf3799502@163.com。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2日-3月6日。

  五、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当年德保县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采取“一年一聘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德政办发〔2015〕46号)执行,由县财政按月发放,单位代缴“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年底根据绩效考评文件规定计发年度绩效考评奖励。

  (三)被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六、招聘步骤

  (一)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我乡将通过电话通知面试。

  (二)面试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业务知识考试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经我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我乡公示栏内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乡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素梅

  联系电话:0776-3799502

  

德保县都安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附件:都安乡人民政府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百色市德保县会办公室招聘公告

      

      德保县会办公室关于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德保县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性别年龄: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以后出生);

      (二)学历、专业: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

      (四)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党在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有意愿在德保县机关工作、自愿为德保县事业付出努力的人员;

      (五)有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或相关工作经历者及家住德保县者优先;

      (六)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和管理,无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与过民族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本工作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工资福利待遇与管理

      (一)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当年德保县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46号)的工资标准确定;

      (三)日常工作管理由县会办公室进行管理,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将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2022年8月26日,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德保县会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德保县会办公室邮箱:dbxrdb@163.com,联系电话:0776-3824988。

      (二)初审

      报名结束后,单位将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的人员进行初审,初审主要从个人基本情况与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三)面试

      单位组织通过初审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以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面试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面试时一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结果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此次招聘职位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劳务派遣管理,聘用形式采用一年一聘,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应聘者需对《报名表》的内容真实性负一切责任,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聘用人员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保县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德保县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附件:德保县会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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