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阳朔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阳朔县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2名、协警5名,欢迎优秀人才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员履行庭审记录(电脑记录)、卷宗装订、文书送达、协助执行等工作职责;2.协警履行维护审判秩序、送达法律文书、协助执行、安检等工作职责。

  二、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员岗位工作,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法学)专业者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能熟练使用电脑,操作应用各类办公软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二)协警: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协警岗位工作,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有C1以上驾照者优先;

  3.适合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5.其他不宜招聘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络、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9日。

  (三)要求:参加应聘人员需在2023年6月29日前,将以下资料以面呈方式或电子邮件送交阳朔县人民法院部。电子邮件请发以下邮箱:yangsfy@163.com。

  1.报名表一份(报名表可在桂林人才网上下载使用或现场报名填写);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驾照、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 4.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张;5.现场报名的,身份证、驾照、学历(学位)证原件一并带来核对,网络报名的,在报名后择工作日或笔试当日提交原件审核。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1. 2023年6月30日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技能测试、面试人选;2.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选进行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七、用工方式

  根据政审考察情况择优确定人选,组织人员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1年,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福利待遇

  员、协警工资成本约为3300元∕月。

  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差旅费用实报实销。

  附:阳朔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员报名表

  联系电话:0773-8811447

  联系人:黎女士张女士

  附件:阳朔县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桂林市叠彩区委组织部招聘3人公告

  桂林市叠彩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桂林市叠彩区委组织部决定面向社会面试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职位

  
图音视频剪辑处理岗1人,新媒体运营岗1人,讲解接待岗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录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具备相关专业资格的优先录取,详见《桂林市叠彩区委组织部2020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报名办法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11月25 日起,可以登录桂林人才网(https://www.glrcw.com/)查阅招聘公告,具体职位查询见《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线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间由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 30 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请将电子简历、身份证正反扫描件、毕业证、、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和相关作品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ldcqzzb@163.com,文件名统一备注“姓名+联系电话+报考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报名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五、录取办法

  
我单位将于2020年12月3日前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确定录取人选。

  
面试时,请应聘人员携带个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和个人简历、学历书和身份证原件进行信息核实。

  
逾期未收到面试通知的人员视为暂不予录用,其档案归入叠彩区委组织部人才资源库。

  
六、福利待遇

  
按叠彩区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88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转正后36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3-8985103/18****32 联系人:任先生

  
附件:桂林市叠彩区委组织部2020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桂林市叠彩区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24 日

  

广西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招聘前台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常住在桂林市区,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沟通协调能力、熟练电脑(办公文档)操作;

  符合桂林市公益性岗位应聘条件,已办理就业创业证,在就业创业证上已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工资待遇: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桂林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计发工资,月应发工资为2350元,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五险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个人应发工资中代扣。

  三、报名事项及地点:有意者请带好相关证件(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学历材料)到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5楼右边办公室报名。

  联系方式:0773-2858541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2023年8月2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广西桂林市兴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直接考核和面试招聘84人

  

兴安县2023年度直接考核和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经报请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兴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拟组织实施兴安县2023年度直接考核和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计划公开招聘57个职位、84人。其中,兴安县委员会办公室、溶江镇人民政府、严关镇人民政府、华江瑶族乡人民政府、漠川乡人民政府拟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职位5个、5人;兴安县卫生健康系统(含县直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拟招聘实名编制职位12个、24人,拟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职位38个、53人,拟招聘新机制职位2个、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5)。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报考基本条件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3年8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8月22日前取得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22日至2005年8月22日期间出生),因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招聘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5)。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前须向其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报考人员一经聘用,若因其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时间及地点

  (一)报考时间:2023年8月22日—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考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5)

  三、报考方式

  采取现场报考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根据其报考职位类别填写《兴安县2023年度直接考核和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6)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考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进行现场报考,如本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可委托报名。受托人现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自愿委托受托人报名并自行承担责任。

  四、报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考同时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指定专人在报考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当面向报考人员反馈。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格式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其报考职位的招聘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考参加招聘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直接考核岗位的考核

  (一)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1的比例,按《兴安县2023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评分细则》(附件7)计算总分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技术职称取得年限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工作岗位分、学历分、行政职务级别及任职年限分、专科进修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核组的组成: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含)以上组成。

  (三)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应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完成考核工作,并据实出具书面考核材料,就考核结果是否合格提出明确意见。书面考核材料一式两份,由考核组全体成员签名后加盖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五)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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