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桂林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2021年桂林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精神,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从事专业讲解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刻苦;
(五)无违法违纪记录;
(六)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要求
(一)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设备和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三)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5日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7:00;
2、报名地点:桂林市应急管理局人教科(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大道69号东辅楼602室,联系电话:0773-5625002);
3、报名要求:
(1)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桂林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学历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3)不接受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和他人代替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再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面试。
(四)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名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提交局党委讨论确定,办理有关聘用上岗手续。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月工资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规定(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按规定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发放,享受周六周日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聘用人员由桂林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培训、管理、使用,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优先续签。
六、其他
本《公告》由桂林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电话:0773-5625002。
桂林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
2021年德保县民政局增补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德保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增补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不限,德保县常住人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三)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不限专业(汉语言文学、文秘类专业优先),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掌握基本电脑知识,能熟练应用Word、Excel、WPS等办公软件操作。
(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吃苦耐劳,热爱民政事业。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1日—1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德保县云山大道银发大厦5楼505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3822092;邮箱:dbxmzj@vip.163.com。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填写《德保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多少决定。考试地点、时间和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入围人员、面试时间、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局按月发放,各项社会保险费属单位缴纳部分的由县财政局负担。按《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46号)执行。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二)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参加应聘相关资料请勿多次投递,请自行备份保存,我局将对应聘者材料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附件:德保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德保县民政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