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招聘简章

  

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行政综合岗1人、融媒体中心图视音频编辑岗2人。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7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材料发送到青秀区委宣传部招聘邮箱:qxqxcbzp@163.com 。

  

(2)现场报名: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

  

中心22楼2222室(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人:吴雪姣,联系电话:5826055。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个人简历。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

  

(三)面试

  

面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应聘人员个人的相关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在自治区或南宁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五)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在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官方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首次签订合同年限为三年,期满后再进行考核签订。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城区相关文件执行,具体详见《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计划表》。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但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附件1-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href=http://upload.gwy.net/upload/file/20201231/20201231bgqcxex14hv.xlsx otheroperation=false appendix=true>附件1: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href=http://upload.gwy.net/upload/file/20201231/20201231otgwrcuoisy.docx otheroperation=false appendix=true>附件2: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

  

2020年12月29日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广告/语言类专业优先。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备摄影、长图制作、视频剪辑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9月23日-9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请提供有关证明。

  (三)面试:将在10月9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黎承麟,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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