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4人公告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后勤岗位普通书记员、司法警察、汽车驾驶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性别

  
1. 后勤岗位普通书记员11名,不限性别;

  
2. 司法警察2名,限女性;

  
3. 汽车驾驶员1名,限男性,具有B1以上证驾驶执照。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

  
5.岗位所需技能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身上有纹身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

  
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后出生)。

  
2.后勤岗位书记员、司法警察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后勤岗位书记员要具备文字表达等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及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4.汽车驾驶员要求有2年以上的实际驾驶工作经历、高中以上学历。

  
(三)优先聘用条件

  
1.后勤岗位书记员优先聘用具有行政单位工作经验、档案管理工作经验文凭可有限择聘。

  
2.司法警察优先聘用复退军人或公安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文凭可降至高中学历。

  
3.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高学历或具有其他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择聘。

  
(四)工作职责

  
1.辅助开展法院业务和其他与法院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方式

  
采取岗位技能测试加面谈的方式择优招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岗位技能测试、面谈、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为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者邮寄材料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1张。邮寄材料报名可先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面谈前审核原件予以确认。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邮寄)地址及联系人: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翠屏路190号,邮寄材料报名的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邮编:546100);联系电话:0772—5322875;联系人:张科长。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岗位技能测试、面谈

  
1.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进行相关技能测试。其中,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需进行体能测试;报考汽车驾驶员职位的,需进行交通规则、服务意识及实地路考等方面的测试。

  
2. 面谈。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

  
政治部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者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政治部办理聘用手续。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放弃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

  
五、待遇及其他

  
1.司法辅助人员全部为编制外聘用,由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1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行期工资待遇与正式聘用相同),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正式聘用待遇:工资29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年终有一定的绩效奖金,服装、差旅与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3. 司法辅助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未尽事宜,由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日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编外聘用国土执法监察人员4名,岗位设在我局二层单位来宾市兴宾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觉悟高;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4.热爱国土执法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素质、品行及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三)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国土执法监察业务和其他与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测绘类、地理科学类、法学类、汉语言文学类专业优先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止。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或实地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好《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连同个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来宾市兴宾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邮箱:xbgtdd6445522@163.com。

  (2)实地报名。报名者请持上述资料于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来宾市兴宾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报名。(现场报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中南路329号2号楼306室)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我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于2023年10月16日前电话通知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直接面试(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岗位认知、业务知识、逻辑思维、应变协调、语言表达、举止仪态等;通过面试了解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退伍证等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由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体检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原则上由考生自行承担。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经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待遇及其他

  (一)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来宾市兴宾区宾凯物业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考核合格一年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全年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二)正式聘用待遇为24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参照现有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三)国土执法监察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季度考核制度,考核合格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十、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772—4270628。电子邮箱:xbgtdd6445522@163.com。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23.9.28.doc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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