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调公告

  

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了加强市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力量,现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调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管理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选调人员资格和条件

  
(一)政治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谦虚谨慎、勤奋敬业、作风扎实、遵纪守法。

  
(二)贵港市辖区内在职在编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参公)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有较好的综合文字表达能力,擅长公文写作者优先。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名的岗位工作。

  
三、报名方式

  
有意者需填写《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在报名时间内携带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本人近期全身照1张等相关材料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现场报名或邮寄上述材料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名表可从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网站http://www.ggrd.gov.cn/和贵港党建网站http://www.ggdj.com.cn/下载。

  
报名时间:截止2020年5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不办理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以直接送达或邮戳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贵港市行政中心B区一楼111室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4563580,4563570(传真)。

  
邮寄地址:贵港市行政中心B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编:537100。

  
经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广西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招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是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参公)单位,是面向劳动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和对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的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为贵港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锻炼与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名额

  
文秘岗位2名、会计岗位1名。

  
二、招募资格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即2018届、2019届毕业离校且目前没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各级人社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的高校毕业生除外);

  
(二)在贵港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未就业实名登记或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三、岗位要求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岗位要求财会类专业,文秘岗位不限专业,中文类专业优先录用。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至1月13日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

  
(二) 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如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一并提供,现场报名核验原件(电子邮件报名面试时核验);

  
2、填写《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三) 报名方式:贵港市金港大道885号院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403室现场报名或将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zjyb417@126.com,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联系人及电话:甘少莲; 0775—4568488)

  
五、招募程序

  
(一)面试。经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的优先招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贵港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六、见习待遇

  
见习期3-12个月,财政补贴12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900元/月,购买不低于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七、其他事项

  
(一)已参加自治区、市、县人事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安排进入就业见习基地见习。

  
(二)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桂人社发【2017】83号)、《关于印发<贵港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贵人社规[2018]5号)文件规定和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见习基地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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