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人社局招录公益性岗位41人公告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补)录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要求,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补)录公益性岗位41个,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补)录岗位和名额

  

  公益性岗位41个(具体招录岗位名单见附件1)。

  

  二、招(补)录条件及范围

  

  户籍地为梧州市区(含城区所在乡镇),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经登记失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报名。

  

  (一)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持有《残疾人证》的;

  

  (二)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三)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五)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

  

  (六)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的失业人员。

  

  三、具体招(补)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1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市就业服务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63号一楼,电话:6029003);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梧州市公益性岗位招(补)录登记表》(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梧州人才网均可下载打印或到报名地点领取);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相关最高学历证明;

  

  (3)就业困难证明材料及其他: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低保户家庭人员提供低保证明及低保审核情况表;“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表》;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而失业的人员,提供镇政府证明(被征地农民审核表)等;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有《保安证》的提供该证等。

  

  (4)一寸近期照片二张。

  

  (三)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及体检

  

  各用人单位对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招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其《就业创业证》等证件记载的时间、内容等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对其所填写《招录登记表》信息经查属实的,组织相关人员面试。对拟招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与了解,并与本单位所设岗位的适应性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及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综合考核以及面试、体检等情况,用人单位提出拟录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批材料送市就业服务中心。

  

  (四)审批

  

  市人社局对用人单位报来的拟录用人员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招录过程是否依法依规、相关材料记录内容的完整性、有效性,以及通过核查其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确认就业或失业状态等。已通过核查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下发录用通知。

  

  (五)聘用及培训

  

  各用人单位对录用人选分配工作岗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因考核、体检不过关、自动放弃、不服从分配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根据面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各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正式上岗前培训,具体培训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凡在公益性岗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补贴资金从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补贴个人或用人单位。相关补贴规定如下:

  

  (一)岗位补贴。2020年3月起按1810元/月·人的标准直接拨付给单位。

  

  (二)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负责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属单位部分应先交后补,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享受补贴年限。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中,对初次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女性就业困难人员,2003年1月1日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除年满50周岁以上的享受期限可延长至55周岁以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2002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除年满45周岁以上的享受期限可延长至50周岁以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

  

  五、温馨提示

  

  本次招(补)录公告以及后续相关工作将分别在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告栏公布,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的材料,我局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附件:梧州市2020年3月公益性岗位招(补)录一览表

  

  梧州市公益性岗位招(补)录登记表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5日

  

广西梧州市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9人公告

  

梧州市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为充实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灭火救援、执勤战备力量,有效履行改革转隶后消防救援队伍国家队,主力军的职能作用。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市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岗位、人数、要求及待遇等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

  
1.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热爱消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2.年满18周岁以上至32周岁以下,退役消防员、退役军人或文体(文艺、体育)专业等特招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提供证明材料)。

  
3.政府专职消防员要求高中及以上(含高中)学历,其中招收一名中队专职文书,要求全日制大专学历,具备摄影、Word、Exvel等办公软件基础。

  
4.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

  
5.具有适应全天候在备勤参与灭火救援、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退役消防员、退役军人、汉语言文学专业或文体专业等优先考虑(提供证明材料)。

  
二、招收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员9名(含专职文书1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携带填妥后的《报名登记表》(附件)到梧州市龙圩区西南大道337号(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面试,经面试预选合格后,由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应聘人员参加复试。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14日。

  
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咨询报名联系方式:0774-2668119。

  
(二) 复试

  
进入复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各类证书)、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5张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前来复试(所持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根据复试情况和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等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入围体检的人员由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报名资料进行审查。

  
(五)录取

  
体检合格且通过考核的人员予以录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空出的职位从面试合格未入围体检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1.对录取人员集中培训一个月后进行考核,考核采用体能测试的形式,内容为:100米短跑、1500米长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考核合格后安排到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录用。日常管理由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梧州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2.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梧州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员管理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工资351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含集中培训时间),试用期按工资80%发放。工资待遇每年按照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规定予以调整晋升工资档次。

  
2.被装按照《广西消防总队合同制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专职消防员提供食宿;实行轮休方式,每月轮休不少于8天,如当月因公差勤务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未满休的,则次月另行安排时间补休。

  
3.正式录用后,与龙圩消防大队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五、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附件: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登记表.docx

  


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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