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住建局招聘公告

  

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住建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外聘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

  
江南区住建局三类岗位物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3名,主要负责指导监督物业小区成立业委会,处理物业投诉,检查物业小区环境卫生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的社会人士。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

  
2、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15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

  
(二)报名方式:网上投递。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nqfgs@126.com,江南区住建局审核电子材料后另行通知申请人现场提交上述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三)材料审核地点: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府B座208办公室。联系人:陈星余,联系电话4950750,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应聘生自理。

  
七、考察聘用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待城区政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三类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三类岗位标准执行:233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

  
附件:江南区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南宁市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5日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广告/语言类专业优先。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备摄影、长图制作、视频剪辑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9月23日-9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请提供有关证明。

  (三)面试:将在10月9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黎承麟,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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