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招聘简章

  

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工作力量,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外聘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机关事业,服从工作安排。

  
(二)身体健康,并符合应聘岗位从业要求。

  
(三)行政辅助岗: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在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四)男女不限,年龄18岁以上,男性在45岁以下,女性在40岁及以下。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业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处理未满七年或未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均为机关外聘人员岗位,详细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青秀区南阳镇对外公开招聘外聘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0年2月17日—2月24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请填写《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招聘外聘人员报名表》并连同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nnqxny@163.com。邮件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南阳镇招聘+姓名+岗位名称”。面试时审核原件。

  
(三)报名咨询电话:0771-4760853。招聘具体事宜可到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按照1:3比例进行开考(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的,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考试内容:时事政治常识、相关岗位业务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笔试后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考察。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考察情况,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按要求自行到南宁市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南阳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青秀区南阳镇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由南阳镇人民政府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行政辅助岗位2800元。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7:3比例执行,并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进行通知。

  
3.体检费用:根据笔试、面试、考察通过的入围人员由南阳镇人民政府组织安排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附件:1.青秀区南阳镇公开招聘外聘人员计划表

  
2.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招聘外聘人员报名表

  


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7日

广西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简章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协管员招聘简章

  单位简介: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青秀山风景区范围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土地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在风景区范围内以风景区管委会的名义指挥、调度、协调城市管理事务,对相关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处置。

  一、招聘岗位

  编外聘用人员城管协管员4名(其中男协管员1名,女协管员3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二)年龄及其他要求:

  1、女协管员: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2004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形象好,气质佳,热心城市管理工作。身高不低于160cm(有外语、艺术、体育方面的特长,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2、男协管员: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2004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转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有驾照的人员优先考虑)。

  (四)身体健康。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和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评必须由报名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凡体能不合格或不参加体能测试者取消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存在不适宜担任城市管理协管员其他情形的。

  三、工资待遇

  月均收入标准约3077元(含个人部分社保),每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晋升一个工资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办理5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入职满一年后缴纳公积金。

  四、注意事项

  有意向者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投递报名表及个人简历,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表及简历投递邮箱:qxscgdzp@163.com

  咨询电话:0771-5560401,5575462

  

  

广西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简章

广西南宁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招聘简章

  

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工作力量,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外聘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机关事业,服从工作安排。

广西南宁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招聘简章

   (二)身体健康,并符合应聘岗位从业要求。

   (三)行政辅助岗: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在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四)男女不限,年龄18岁以上,男性在45岁以下,女性在40岁及以下。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业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处理未满七年或未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均为机关外聘人员岗位,详细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青秀区南阳镇对外公开招聘外聘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0年2月17日—2月24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请填写《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招聘外聘人员报名表》并连同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nnqxny 163.com。邮件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南阳镇招聘+姓名+岗位名称。面试时审核原件。

   (三)报名咨询电话:0771-4760853。招聘具体事宜可到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按照1:3比例进行开考(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的,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考试内容:时事政治常识、相关岗位业务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笔试后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考察。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考察情况,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按要求自行到南宁市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南阳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青秀区南阳镇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由南阳镇人民政府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行政辅助岗位2800元。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7:3比例执行,并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进行通知。

   3.体检费用:根据笔试、面试、考察通过的入围人员由南阳镇人民政府组织安排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7日

广西南宁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行政辅助岗位外聘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广西南宁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党政办行政辅助岗位1人,人大办行政辅助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服从安排,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有较强文字功底,熟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年龄:18—30周岁。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处理未满七年或未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3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8: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四楼组委办(青秀区长塘镇长安路10号)。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2)《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招聘外聘人员报名表》(附后)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照2张。

   4.报名咨询电话:0771-4270126。

   (二)笔试

   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应聘人员的业务处理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也可按1: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内容主要了解外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外聘人员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属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可在南宁市任何一家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六)聘用

   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长塘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青秀区长塘镇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由长塘镇人民政府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执行机关聘用人员三类岗位工资标准,工资: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840元/月,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六、注意事项

   1.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报名表可登录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站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并填写)交到报名地点。

   2.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通知。

  

  

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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