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桂林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实名制编制人员工作,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所属事业单位实名制编制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9日为界;

  
2、年龄要求: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8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至1月10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桂林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13楼1317室)

  
联系电话:0773-2823646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农业农村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农业农村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制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农业农村局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或《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农业农村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农业农村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桂林市农业农村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农业农村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0773-2823646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

  
附件1 《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2019年12月30日

  

2019年广西梧州市长洲区区直机关招聘编外32人公告

  

梧州市长洲区2019年区直机关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了推进我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现需招聘一批编外工作人员补充到长洲区区直机关各部门中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3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较高的素质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工作主动踏实、勤学好问、有拼搏精神;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户籍:不限。

  

  (三)学历及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财会、法律、中文、计算机、经济等相关专业优先。

  

  (四)年龄要求:男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待遇:具体标准参照长洲区直机关编外人员的待遇执行。

  

  四、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免冠1寸彩色相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资格证等有效原件附带复印件各一份。下载并亲笔填写《长洲区2019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五、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2019年12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六、报名地点:梧州市长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梧州市长洲区兴梧路36号,即长洲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504室,联系电话0774-3857016)。

  

  七、报名结束后,进入面试资格的人员由区人社局直接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能进入面试的人员,则不另行通知 ,不退回报名材料。

  

  八、获得聘用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二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则解聘。聘用的人员则严格按照长洲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附件:长洲区2019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梧州市长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19年广西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单位招聘31人公告

  2019年广西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31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9:00至11月14日17:00,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欢迎加马老师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基础知识》笔试复习教材和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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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报名入口(11月6日-11月14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厅组织6个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1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位于南宁市兴宁区路49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协助行政部门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搭建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服务军属烈属和退役军人等事务性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烈士陵园(广西纪念馆)。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长堽路256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烈士纪念建筑管理工作,承担烈士资料陈列、讲解工作,以及烈士史料编纂等工作。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48—1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开展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康复护理服务、疗养工作、承担外省到广西边境扫墓的过往烈属服务工作。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位于南宁市东葛路1—3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各类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活动;承担全区退役军人培训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建设和运行维护广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网络服务平台;提供市场化教育培训和会议服务。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位于柳州市荣军路181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二级康复专科医院。医院以为残疾军人服务为办院宗旨,承担全区1—4级残疾军人的集中供养、医疗护理、康复疗养及分散回乡安置的1—6级残疾军人的回院治病、康复和疗养工作及开展优抚医疗巡诊工作。在做好优抚对象服务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履行医疗机构职责,发挥自身医疗专业特长,为社会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和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位于北海市海南路六小里41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收治全区退役军人中的伤残军人、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全区优抚医疗巡诊工作;开展全区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的短期疗养、康复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1名,其中管理岗位工作人员9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素质好;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6.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10.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2.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gjw.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考试通知、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人事考试网(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gjw.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1月6日9:00至11月14日17:00,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信息确认。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相关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1月6日10:00至11月14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网上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打印报名表。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直接打印报名表,打印内容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四)打印准考证。

  
2019年11月25日12:00至11月30日9:30期间,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

  
未如实填写报名资料或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笔试。

  
1.笔试方式。除考试方式为面试、考核形式的岗位外,其他所有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自治区退役军人厅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方式为面试的岗位报名超过6人以上的,则采取加考笔试方式,与笔试岗位一起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2.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

  
3.笔试内容。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可在网上报名系统(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查询成绩。

  
6.网上缴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规定,通过笔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11月15日12:00前,通过报名系统上缴纳考试费5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六)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考试方式为面试的岗位报名不超过6人(含)的,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则上,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2天内进行。

  
3.发布面试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gjw.gxzf.gov.cn)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面试由自治区退役军人厅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6.成绩计算。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没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七)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没有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考核,再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由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委托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重点是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招聘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考核结束后,自治区退役军人厅根据考核结果,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及相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gjw.gx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总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在公示中注明。

  
公示时间:具体看公告。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退役军人厅纪检监察组0771—2637915;

  
自治区退役军人厅直属机关纪委0771—2637903。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

  
(三)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报考证件材料和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19年11月5日

  

2019年广西贵港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招聘公告

  

关于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为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为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锻炼与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在桂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或失业登记。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二、岗位要求

  
综合文员岗位:不限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双休日除外):

  
早上:8:00——12:00;

  
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桂平市禄棠东街9号(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三楼301号),联系电话:0775-3330919。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2、填写《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经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见习待遇

  
见习期3—12个月,见习补贴12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600元/月,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六、其他事项

  
(一)已参加自治区、市、县人事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安排进入就业见习基地见习。

  
(二)接收见习人员采取见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方式进行。

  
附件: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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