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8日为界;

  
2、年龄要求: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7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至1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地址:桂林市榕湖北路3号)办公楼3楼301室

  
联系电话:0773-2823583。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报考人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人事教育科:0773-2823583。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12月27日

  

2019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公开招聘协管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青秀区卫生健康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协管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青秀区卫生健康协管员:行政辅助岗位3个(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热爱卫生计生事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医学及相关专业者优先),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岁(含40岁)以下。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生育处理未满7年或未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11月5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8楼0804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2、《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及青秀区卫生健康局网下载,网址: http://www.qingxiu.gov.cn/、http://www.qingxiu.gov.cn/wjj/。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城区人社局审批,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 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局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陆荣娟,联系电话:0771-5826589。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日

  

2019年广西柳州三江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41人简章

  

2019年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试行)》(桂教人〔2014〕4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资历和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度三江侗族自治县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七)其他:

  
1.时间段要求: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2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现场报名必须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同时上交复印件,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

  
2.将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的考生,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现场报名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作为教师资格证的证明材料。在 12 月 31 日前,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3.对于在职的应聘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供,未能提供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应聘人员为规避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而虚假填写不在职状态,造成不能办理考核或聘用手续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6.报考乡镇学校岗位的,用人单位可视情况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为最低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7.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计划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19年度三江侗族自治县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至12日。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结合自身情况,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在2019年12月4日至12日到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为经本人签名的《应聘报名表》(附件2)原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

  
2.报名时县教育局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相关原件经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1:3的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于2019年12月10日18:30前向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处理意见。对核减招聘人数开考的岗位、无人报考的岗位和确定不开考的岗位,将在柳州市教育局网公布。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并且所报岗位开考的考生,请于2019年12月12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资格审核单位领取准考证,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试

  
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2019年12月14日(星期六)8:30—10:30笔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照顾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9年12月23。考生可以电话向资格审查单位咨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底,具体以柳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为准。

  
2.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的主要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主要流程:签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在岗位招聘计划数内,若某招聘岗位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出现并列时,则当场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面试结束经工作人员统分并核查无误后,当天在面试地点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考生进入考场要向评委组报告本人的面试序号,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六、考核与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与体检人选。

  
(一)考核

  
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基本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替补。

  
(二)体检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到有资质体检条件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三江县教育局统一在柳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八、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等相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4.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5.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笔试或面试题目的;

  
6.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本简章由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三江侗族自治县人社局负责共同解释。

  
招聘监督电话:

  
0772-8611593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0772-8612039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19年度三江侗族自治县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应聘报名表.docx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日

  

2019年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聘55人公告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成立于1941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编制床位2230张,拥有东葛院区、仙葫院区、仁爱分院及四个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中心(东葛、金洲、建政、凤岭北)。现有在职职工3000余人,高级职称433人,博士生导师15人,博士、硕士近700人,全国名中医2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1人,首批“桂派中医大师”15人,广西名老中医17人,广西名中医44人,形成了全区(省)最强盛的名中医方阵,是桂派医学流派的发祥地和聚集地。

  
立命生民,精诚医业。医院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拥有一批高水平的临床专科、学科和研究室。目前建设有脑病科、肝病科、心血管病科、儿科、脾胃病科5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脑病科、肝病科、心血管病科、儿科、针灸科5个国家中医重点专科;脾胃病、肾病科、耳鼻喉科3个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有重症医学科、护理学科2个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培育单位;有儿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培育项目;有脑病科1个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单位;有推拿学、中医儿科学、中医急诊学、中医耳鼻喉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有中医传染病学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培育单位;有慢性重型肝炎解毒化瘀重点研究室和扶阳学术流派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有扶阳学术流派和黄氏壮医针灸学术流派2个国家中管局中医学术流派;有2个全国名中医工作室、10个全国名老中医学术传承工作室及8个广西名中医学术传承工作室。医院还拥有一批区(省)级重点专科、学科和诊疗中心。在临床各科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危重病诊治方面,形成了鲜明的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特色诊疗优势。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55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见附件《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信息表(附件)中的各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年龄时间计算截至本次报名开始之年,特殊岗位或高级职称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者;

  
2.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持虚假证件报名的;

  
6.学历和任职资格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gxtcmu.edu.cn)、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gxzyy.com.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gxtcmu.edu.cn)、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gxzyy.com.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时间

  
发布时间从挂网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考生报名

  
1.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邮寄及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名。

  
2.下载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需贴近期蓝底免冠两寸彩照一张),填写信息必须准确、完整、真实,具有法律效力,按指定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3.应聘报名提交材料包括:《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含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分数查阅结果)、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东葛路89-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2)。电话:0771-5848610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时当场审查,对提供材料有疑问不能当时确定的,过后另行核查,核查结果电话反馈报名人员。

  
2.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外语水平、获奖情况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属实、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审查结束当场退还,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3.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成功的人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可进入以上网站查询。同时将注明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笔试

  
1.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2.笔试(须持身份证参加)

  
(1)同一岗位应聘人数超过拟聘岗位人数6倍的,该岗位需增加笔试,笔试通过后再进行面试。

  
(2)个别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采取笔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通过后再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等。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官网公布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在名单公布当日通知。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依据。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前5日公布。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合格分数线等。

  
(五)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由本单位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本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结构化面试按百分制计算,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前5日公布。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人选产生规则、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合格分数线等。

  
参加直接考核或个别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的人员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六)考核

  
1.考核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并在面试结束时一并在单位官网公布。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3.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取消其考核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其中合格”或“不称职”或“不合格”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如需增补,在同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八)公示

  
1.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均合格,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西人事人才网及本单位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本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我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管理制度汇编》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聘用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851505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0771-5848610

  
附件: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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