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73人公告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52个职位计划招聘7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8日为界;

  
2.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本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通过。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专业面试或公共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7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1月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桂林市象山区临桂路23号)。

  
联系电话:0773—2821622。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事先填写《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照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面试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报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面试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6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专业面试、公共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公布。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0773—2821622。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12月27日

  

  

2019年广西桂林图书馆招聘公告

  

桂林图书馆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精神,根据我馆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后勤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上坚定可靠;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刻苦;

  
(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七)需要有驾驶证B照及以上。

  
四、岗位要求

  
(一)具备高中以上文化水平,有一定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二)热情和善,熟悉基本的电脑操作;

  
(三)服从安排,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13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13日;

  
(2)报名地点:桂林图书馆人教科(临桂两馆一院图书馆509室,联系电话:0773-3817319);

  
(3)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前来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和他人代替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再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面试。

  
(四)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名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公布成绩及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公布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替补、参加体检。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报批后办理有关聘用上岗手续。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月工资按照1932元/月+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按规定从个人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聘用人员由桂林图书馆负责培训、管理、使用,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期为1-3年,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公告》由桂林图书馆负责解释。解释电话:0773-3817319。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桂林图书馆

  


2019年11月25日

  

2019年广西来宾武宣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武宣县2019年卫健系统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我县2019年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68年11月12日~2001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具体见附件1计划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者对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报考者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以邮戳为准)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 《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职称证书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

  
报名地点:武宣县卫生和健康局二楼201室人事股

  
(三)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

  
三、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体检人选的确定。考核人数按照报考人数等额考核;体检人数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体检。

  
(二)考核。招聘单位参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考核方案,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时在报名人员所在单位,使用《来宾市市直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考核测评表》进行测评,量化打分,测评得分即为考核成绩。测评人数不少于20人。测评成绩相同时,根据考核领导小组评价确定最终成绩排名。政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三)体检。由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论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及入编等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合同期不低于5年。

  
本公告由武宣县卫生健康局、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2-5212313

  
监督电话:0772-5212316

  
附件1:武宣县2019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直接考核)20191113.xls

  
附件2:武宣县2019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20191113.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20191112.xls

  


武宣县卫生健康局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2日

2019年广西桂林阳朔县乡镇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阳朔县2019年度乡镇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和区党委组织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推动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阳朔县2019年度乡镇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本次共4个职位计划招聘4人,面向服务阳朔县且服务期满三年的在岗大学生村官进行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阳朔县2019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2日至2002年1月2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程序

  
阳朔县2019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阳朔县2019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30日。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3日(共2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股。

  
报名地址:阳朔县阳朔镇县前街1号

  
联系电话:0773-8822095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阳朔县2019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阳朔县2019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阳朔县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阳朔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即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的公章,上报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3-8822095。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http://www.glrcw.com/

  
阳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gshuo.gov.cn/

  
附件:1.《阳朔县2019年度乡镇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阳朔县2019年度乡镇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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