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玉林容县公路养护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公路养护中心(原容县公路管理局))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容县公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人才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相关事宜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咨询电话:0775——5111287。

  


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公路养护中心

  


2019年12月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广西公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单位人才需求实际,现本单位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为正处级自收自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辖9个市级公路发展中心(正处级)、85个县级公路养护中心(正科级)。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0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及岗位条件等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专业知识扎实,工作态度积极向上,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开拓创新及奉献精神;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5日(含)以后出生;部分艰苦边远地区岗位不设专业限制,年龄设置为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2月5日(含)以后出生。

  
四、发布公告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将在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gxzf.gov.cn/)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http://www.gxglj.cn/)网站发布。

  
(二)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符合报名基本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已聘用到公路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5)在报名期间,存在不诚信报考行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只接受到所报考岗位单位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各单位具体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至2019年12月19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4.报名要求

  
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推荐表,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广西人才网、广西交通运输厅网站、广西公路发展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政治面貌、学历、专业(专业分类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招聘其他条件要求;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及报名表填报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的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需缴纳考试费用50元,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缴费。

  
六、考试及考核

  
(一)笔试

  
1.按照报名人数进行笔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实需要招聘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2.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均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截止报名后发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

  
4.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合卷考试,分值分别为100分和50分,总分值为15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5.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查询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规定1:3比例,又确实需要招聘的岗位,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准后方能开考。直接面试的岗位,以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笔试成绩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如若遇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经审核同意并公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后,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程序。

  
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如该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考官组成,公开招聘面试考官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及外单位专家组成。

  
5、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当天在考场工作区域内公布,之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公布。

  
(三)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专业技术、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3、考核形式: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通过查阅档案以及直接听取或通过函调方式了解考核对象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等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根据了解到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4、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不能与所报考岗位相匹配的;

  
(4)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5)发现考生信息虚假或隐瞒的;

  
(6)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5、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经市级公路发展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核合格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合格后按规定进行体检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次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自治区党委编办办理编制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三)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符合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本单位本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对部分艰苦边远地区岗位,在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该期限内,不得调出或辞职。

  
九、招聘纪律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115997

  
(四)具体报名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招聘政策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业晔 0771-2115850 13878896611

  
十、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我单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诚信档案。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9年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5日

  

2019年广西桂林农业学校招聘20人公告

  

广西桂林农业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非实名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业人〔2013〕5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非实名制工作人员。

  
一、学校简介

  
广西桂林农业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是广西历史悠久的一所自治区重点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 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 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区农业农村厅备案确认后,在广西人才网(www. gxrc.com)、广西农业信息网(www.gxny.gov.cn)、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及广西桂林农业学校网(www.glnx.com.cn)上发布招聘公告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起至12月 13 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学校网站:http://www.glnx.com.cn

  
联系电话:0773-3551518

  
联系人:苏老师、吴老师、贲老师、韦老师。

  
报名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46号,图书综合楼三楼人事科办公室。

  
招聘工作结束前,所有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网站招聘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

  
2.报名办法

  
报考者应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报名,请与报考单位联系确认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必须采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广西桂林农业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2)。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

  
(1)《广西桂林农业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贴好相片)。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验;非现场报名的,在考试前2天必须核验原件)。

  
(3)报考职位有任职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结束后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将审查结果汇总后报主管部门备案。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在广西桂林农业学校网站上。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2月2日起至12月13 日止。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

  
(1)考试形式

  
考试由广西桂林农业学校组织,除汽车维修教师、汽车维修实验员、数控实验员、电子电器教师四个岗位采用现场实训教学测试外,其余岗位(详见附表: 1.广西桂林农业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考试人员通过抽签确定考试顺序。

  
(2)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少于1:3时面试才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须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核准,才能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同一岗位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成绩的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考核。

  
各个岗位面试完毕当场宣布成绩;最后考试成绩统一在广西桂林农业学校网站公布。

  
(4)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在广西桂林农业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

  
(5)面试地点:广西桂林农业学校。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如果体检、考核人选比例末位总成绩相同,则同时进行考核、体检)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考核资格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体检

  
体检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指导下,由广西桂林农业学校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或体检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体检合格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岗位。

  
体检时间:体检前3天在广西桂林农业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2.考核

  
考核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指导下,由广西桂林农业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的重点是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招聘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2019年12月——2020年2月。

  
(六)公示 、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厅审核同意后,在广西桂林农业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总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体检、考核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在公示中注明。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按现行制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规定要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773—3553801(广西桂林农业学校纪律检查办)

  
六、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桂林农业学校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773-3551518。

  
附表: 1.广西桂林农业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西桂林农业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桂林农业学校

  


2019年12月2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2月2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日至2001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9日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12月3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址:桂林市妇联组织部(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大厦南楼19楼1916)

  
联系电话:廖凌丽0773—2886503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妇联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妇联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妇联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桂林市妇联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妇联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妇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妇联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妇联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妇联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局桂林市妇联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妇联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妇联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桂林市妇联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妇联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妇联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妇联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妇联人事科:0773—2861845。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11月21日

  

2019年广西北海合浦县事业单位选聘30人公告

  

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规范人才使用管理,壮大人才队伍,提升人才层次,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聚集到加快合浦发展上来,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区人社厅、区编委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合浦县引进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和《合浦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以及我县相关人才政策,经研究决定,2019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编内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

  
合浦县2016年、2017年、2018年安排的现在岗编外引进

  
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选聘共30人,具体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

  
四、选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档案记录;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身体健康;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3年12月 10日至 2001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78 年 12 月 10日及以后出生)。

  
五、选聘程序

  
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合办发〔2017〕4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我县相关人才政策,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选聘公告

  
选聘公告核准后,在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u.gov.cn/)上发布。

  
(二)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 年12月11日至2019 年 12月1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合浦县廉州镇廉东大道198号(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考试办一)。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生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如报考时未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报名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须填写《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并带到合浦县廉州镇廉东大道198号(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考试办)现场报名。

  
如现场报名审核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须在2019年12月17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压缩后,发送到考试办邮箱:hpksb2017@163.com,邮件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如:401-1工作人员张三)。

  
报名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具体的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信息获得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自我情绪控制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开考比例不受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限制。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另行加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察人选。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选聘环节。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四)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1.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

  
2.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

  
由选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经考察合格的人选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由选聘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后上报审批。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拟聘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待遇

  
通过公开选聘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享受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其他待遇按我县有关人才政策执行。

  
六、相关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可致电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咨询电话:0779-7270366、7270166。

  
附件:

  
⒈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xls

  
⒉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3.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中共合浦县委组织部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合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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