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巴马县残疾人联合会招聘公告

  

  巴马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县残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广西河池市巴马县残疾人联合会招聘公告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前科,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汉语言文学、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政治学类等相关专业或有办公室工作经验的优先。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文档、excel表格等日常办公软件。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填写好的《巴马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于2022年3月10日前到自治县残联办公室(办公地点:自治县残联办公大楼二楼)现场报名。也可以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到邮箱:bmx_cl@126.com。

  2.资格审查。由自治县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经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二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5.确定招聘人员。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6.办理聘用手续。确定招聘人员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将不予聘用。

  四、社会保险和薪酬待遇

  按自治县人事劳动部门编外合同工规定工资标准发放及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间薪酬待遇按规定工资标准支付。

  五、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县残联办公室咨询。招聘咨询电话:0778-6215288。

  

巴马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3月1日

  附件:巴马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河池市统计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河池市统计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池市统计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人。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男女不限,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等,有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

  主要负责统计调查业务数据的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或办公室行政工作;承担业务相关的统计分析、动态信息撰写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河池市统计局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执行,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河池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执行,大专学历待遇2604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即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本科学历待遇2712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即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二)福利及休假待遇

  按照河池市现行标准享受出差、下乡补助;工作完成目标任务的,根据当年实际经费情况,享受一定金额的目标考核奖励。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等休假制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将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等扫描件和《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gxhctjj@163.com。

  (2)现场报名: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表》到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老地委办公大楼六楼604室)。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统计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河池市统计局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组织面试,具体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五)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不得少于12个月。

  2.实行试用期,符合聘用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2081802。

   

  附件 河池市统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河池市统计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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