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象州县财政局招聘公告

  

象州县投资促进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象州县财政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学历:大专以上学历;

  
(三)专业:财经类、中国汉语言文学、文秘类(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专业限制);

  
(四)年龄:35岁以下;

  
二、专业要求及数量

  
财经类2名、中国汉语言文学或文秘类1名。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4日~12月9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或现场报名。应聘者将《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送至象州县财政局办公室(象州县平安大道399号)或发送电子版至邮箱:xzczj@sina.com。

  
三、面试:

  
对递交简历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程序

  
经面试合格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福利与正式聘用期相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本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象州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4362204。

  
附件: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象州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4日

  

广西来宾象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选调公告

  中共象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告

  

  象州县巡察工作信息中心是中共象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关系由象州县纪委负责管理。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区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试用期满且已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满1年。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4.专业不限。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工程类、新闻传播学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类等专业优先。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广西来宾象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选调公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选调人选,已经进入选调程序的终止程序。

  1.因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达不到当地事业单位干部调出的服务年限要求,不能正常调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17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象州县纪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盖章后扫描件各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党员身份证明、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各1份。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象州县纪委办公室或县委巡察办;网上报名及邮寄地址:象州县象州镇金象路104号县纪委监委机关大楼318、219室,电子邮箱:xwxcb4307743@163.com。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象州县纪委办公室、县委巡察办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由象州县纪委、县委巡察办组织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象州县纪委、县委巡察办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象州县纪委常委会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选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象州县纪委办公室、县委巡察办联系,联系电话:0772—4362296、0772-4307743。

  附件:象州县纪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象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

  

广西来宾象州县委员会选调公告

  

  象州县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告

  象州县巡察工作信息中心是象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关系由象州县纪委负责管理。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区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试用期满且已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满1年。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4.专业不限。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工程类、新闻传播学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类等专业优先。

  5.中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选调人选,已经进入选调程序的终止程序。

  1.因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达不到当地事业单位干部调出的服务年限要求,不能正常调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17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象州县纪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盖章后扫描件各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党员身份证明、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各1份。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象州县纪委办公室或县委巡察办;网上报名及邮寄地址:象州县象州镇金象路104号县纪委监委机关大楼318、219室,电子邮箱:xwxcb4307743@163.com。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象州县纪委办公室、县委巡察办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由象州县纪委、县委巡察办组织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象州县纪委、县委巡察办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象州县纪委会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选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象州县纪委办公室、县委巡察办联系,联系电话:0772—4362296、0772-4307743。

  附件:象州县纪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象州县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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