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大化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1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7号)和《关于印发河池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河政发〔2020〕35号)等文件规定,为满足我县各单位的用人需求,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人。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

  (四)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河池市户籍或持有河池市居住证并持有就业创业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就业:

  (一)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人员。

  (二)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广西河池市大化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三)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但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 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人员除外。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

  (五)持有残疾证的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六)因失去土地或因重大自然灾害登记失业的人员。

  (七)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或高校毕业生连续登记失业12个 月以上的人员;困难家庭是指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八)“僵尸企业”职工非个人原因未解除劳动关系,实际处于失业状态且距退休不足5年的人员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僵尸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含国有大集体企业)符合“僵尸企业”条件的企业。

  (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援助就业的其他人员。

  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初审

  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到各用人单位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进行面试。

  (二)复审

  由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后,面试通过者携带相关有效材料、证件到县人社局1楼四号就业服务窗口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个人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持一份。

  四、福利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上岗人员援助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满三年后,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公益性岗位工资参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月的1.1倍(即1573元/月)执行,另外由用人单位给予适当的工资补贴,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广西河池市统计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河池市统计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池市统计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人。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男女不限,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等,有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

      主要负责统计调查业务数据的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或办公室行政工作;承担业务相关的统计分析、动态信息撰写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河池市统计局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执行,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河池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执行,大专学历待遇2604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即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本科学历待遇2712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即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二)福利及休假待遇

      按照河池市现行标准享受出差、下乡补助;工作完成目标任务的,根据当年实际经费情况,享受一定金额的目标考核奖励。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等休假制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将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等扫描件和《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gxhctjj@163.com。

      (2)现场报名: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表》到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老地委办公大楼六楼604室)。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统计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河池市统计局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组织面试,具体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五)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不得少于12个月。

      2.实行试用期,符合聘用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2081802。

       

      附件 河池市统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河池市统计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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